18年和1元钱,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背后却写满了世事的艰辛。
“18年”说的是汉阳大道392号的27户居民,每一户都在1993年就交了2050元的管道煤气报装费,可直到如今,依旧望气兴叹(23日A12版)。
18年时间,当年的小年轻,如今成了大叔;当年的大叔,如今成了爷爷;黑发人痴痴等成了白发人,可煤气管道就是不通、不通、不通!
面对居民们的气愤和无奈,武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只是一句淡淡的“退钱”。在武煤公司方面看来,收钱的汉阳煤气工程建设公司已经改制了,武煤公司接的是个烂摊子,如今要铺管道成本太高。
这是什么逻辑?武煤公司既然接管汉阳煤气工程建设公司相关业务,就理应接下它的一切——当然也包括帮它擦屁股。你说现在安装成本高,可居民们18年前交的2050元,又该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这“1元钱”说的是汉口的程先生,因为商家给他的赠品与约定不符,他便将家具卖场告上法庭,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21日A20版)。
程先生为什么要费这么大麻烦打个“1元钱”的官司,原因是他多次与家具卖场沟通而无果:他半年时间打了数十个电话,打车去卖场3次,花销几百元。显然,程先生并非是为了1元钱打官司,他烦的是家具卖场“一拖再拖”的做法。
说到这里,“18年”和“1元钱”也就有关系了。这两件事充分反映了当今一些强势企业的霸道无赖,以及消费者的维权之难。安一个煤气管道,要拖18年,给顾客换一个赠品,可以折磨得顾客打100个电话,最后还不得不上法庭,试问这样的商家,诚信何在?公德何在?(原载楚天都市报6月27日社会版七日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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