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说一句话:生活要有仪式感,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认为矫情,仪式感,不一定要花大钱操办得高大上,让大家露出羡慕嫉妒恨的表情,以此让自己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与优越感。对成日里奔波劳碌的人来说,也许仪式感就是回家的时候远远看见为你亮起的灯,还有家人端出的一碗热饭。仪式感是可以被创造出来的,也是可以被感知到的,结果如何取决于创造它的人以及接受它的人当时的目的和心情。
我觉得我的生活就挺需要仪式感,它可能是早起窗边的第一缕阳光,也可能是我精心摆盘的早餐,还可能是我在校园发现的一朵美丽的小花,更可能是手捧一本书,喝着咖啡的惬意。
我喜欢步行跟公主一起去往她的学校,放学的时候再步行去接她一起回家,一边走一边聊聊今天的所见所闻,开心的、遗憾的、有意义的、无聊的,什么都可以。分别的时候我们会相互道别,见面的时候我们会隔着老远就冲彼此微笑,这也是我们母女之间心照不宣的小小仪式,世上独一份,多酷啊!
不上班的日子,花上几个小时泡在书店,一排排一层层书架这么看过去,挑出喜欢的作家的作品,果断买下来,回家之后用小刀小心翼翼地划破外层的薄膜,虔诚地打开扉页,一点点品读,舍不得折角,一定要夹上好看的书签才行。我和公主喜欢的书都被一本本整齐地摆放,按照国籍、作家分类,这是从父母那里传承下来的好习惯,多年前买的书依然像新的那样,这是我最盛大的仪式感。
仪式感,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想过喜欢的生活就得看你愿意为之付出多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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