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记(上)
(2009-08-21 09:05:58)
戴姐姐在MSN上的签名是“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我这个付老弟,不干掉熊猫,他也称得上是国宝了。在青岛啤酒干了一个月,前几天QQ签名还是“青啤养人,我又胖了”,这回突然说不干了,要到北京来。原因是,太累。我在博客上面写他,及他夫人的文字已经非常之多,只因其所作所为往往令我惊奇感叹。
前日暴雨,不知怎么我的车后带没气了,停了一天没骑,到昨天下午,我想得把车修了。于是趁着一会儿的空当,推车奔向修车摊。走到路边的煎饼摊,因不是饭点的时候,摊主“阿红”正坐在旁边纳凉,向我微笑致意,可能有点记得我了。
这个“阿红煎饼”是常常去光顾的。如果我的徒弟不来或其它什么原因没给我带早餐,我通常就到那里去买个煎饼吃。
其实这个小摊是“非法”的。也就是我光荣城管视为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的,有时,早晨城管出动,这个小摊(以及周边的很多小摊)就会消失一天,以避风头。城管的出发点是好的,“为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着想”嘛,可是“群众”却往往不领情,最多的抱怨是“今天早餐没得吃了。”
但城管毕竟“出洞”时很少,大多数情况下可相安无事。这个煎饼小摊弥补了单位周边早餐市场的空白,摊主服务也热情周到,生意好得吓人。每次去,都要排队若干时间。
排队无聊,就在那合计,她这个小摊,能赚多少?一算,让我震惊。
首先,成本,所有税费,一概不交,成本,只是面粉钱、鸡蛋钱、燃气钱,每个煎饼最多不超过一块钱,一块五顶天了。卖价三块五,一个煎饼她至少净赚两块钱。每天早餐卖得最多,至少也得有100人(不然我不可能每次来必排队的),午餐也有不少学生过来买,算50个,到晚上,再减一半,25个,周末的生意没有平时好做,干脆不算了。粗粗一算,她纯收入一个月至少(!)应该是2元*175个*23天=8050元。
我从微笑的她前面无语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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