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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697]

(2008-12-30 22: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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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

乱臣贼子

文化

分类: 明朝的那些事儿[柒]

(长篇)明朝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697]

 

 此后的事情,只要是大事,他基本有份。三十六营开会、打进山西、打进河南、被人包围、向王朴诈降、又被人包围、向陈奇瑜诈降,反正能数得出来的事,他都干过。

 

但在这帮头领里,他依然是个小人物,总跟着别人混,直至这次会议。

 

他驳斥了许多人想逃走的想法,是很有种的,但除了有种外,就啥都没有了。因为敌人就在眼前,你要说不逃,也得想个辙。然而张献忠没辙。

 

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

 

“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比较凑巧的是,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关系,去驿站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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