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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893]

(2007-06-27 21:53:03)
标签:

人文

历史

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

分类: 明朝的那些事儿[肆]
 (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893]
 

    汪直,号五峰,其实那一切传奇风波的起始,只是因为一桩生意。

 

    作为胡宗宪的最强对手,汪直自幼就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不过很可惜,他的聪明并不在读书上。

 

    汪直的脑袋似乎很难接受四书五经的信号,读书对他而言是一种折磨,所以机灵的他很快就给自己找到了另一条出路——做生意。

 

    一般人做生意,都是由小做起,先得摆地摊、开杂货店,慢慢地才能倒钢材、卖军火。而汪直却大为不同,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汪老板的生意起点相当高——国际贸易。

 

    所谓国际贸易,说穿了就是把国内的货卖到国外,再倒回来。汪直很明白,在街头卖香烟是很难发财的,只有转口贸易才能致富。在明代,海上贸易是被明令禁止的,所谓“片板不得下海”,抓住了不是闹着玩的,但是历史无数次证明,棍棒打不倒经济规律,发家致富的意志和决心是无法阻拦的。

 

    汪直就是早期下海的发起人之一,他找到了一个叫徐惟学的合伙人,说服他一同外出经商,这个徐惟学也不是善类,早年还干过几年强盗,心一横变卖了家产也下了海。

 

    汪直的第一笔贸易是在广东进行的,他带着货物在一个深夜悄悄出海,向着更远的南方驶去。

 

    在今天的东南亚一带,汪直以极为悬殊的价格卖出了他的货物,当巨额的利润流入口袋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

 

    于是他下定决心,赌上自己的一切,把这笔生意做到底。

 

    随着生意的不断进行,汪直的船队越来越庞大,手下越来越多,利润也越来越丰厚,汪老板终于成功致富,成为众人模仿的榜样。

 

    如果事情就此打住,应该还不算太坏,汪直的行为从法律上定义,应该算是走私,而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树大招风,被省长兼海关关长胡宗宪盯住,然后在某一次走私中被查私大队长俞大猷抓住,之后判刑、流放或是杀头。

 

    但汪老板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见好就收也绝不是他的人生信条,不久之后,他终于做出了一个改变无数人命运的选择。

 

    东南亚的业务潜力已经不大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汪老板决定转向日本市场。原因很简单——日本人的钱好赚。

 

    就地理而言,日本实在是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除了火山和地震外,差不多什么都缺,汪直贩运货物到这里,想开多高价就开多高价,独此一家,爱买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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