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06-03-12  | 建设部,别越权

(2006-05-18 15:07:13)
 
围绕是否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的争论,这是第二次高潮。我始终感到建设部在越位,这是因为建设部虽然是中国最高的房屋行政主管机关,但房屋预售制度的存废应当由人大立法解决。当然,建设部有很大的话语权,却无决定权。遗憾的是去年八月和这次争论,建设部都成了新闻中心。上一次说不会取消和这次说考虑都是违法的。即然预售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确定的,作为行政机关的责任就是依法行政,实在无必要去多说,也不可能说得好。你说不取消,一是说了不算,二是又有与开发商穿一条裤子之嫌疑,弄不好引起众怒。从我的认识,这个房屋预售制度设立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业,但先天不足,短命是必然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