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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兴看法之二:拯救农业的理想如何才能实现

(2009-01-11 2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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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罗律的法治时评
早就知道现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大多都是一些年老体弱病残者。由于一件农业方面的案子,作为律师我对这种令人忧虑的现象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对中央惠农政策的理想更进一步崇敬,但这一理想的实现,我认为须在法律层面上要进一步有所作为。

尽管取消农业税、种粮有补贴,但农业收入相对还是比较少,而且,农民医疗、养老,还有教育,仍是大问题。

长期以来,务农的不如做工的思想,仍然存在。像进城务工人员遭受歧视一样,城里人到乡下开发承包务农也是被家人同乡同事瞧不起,被认为是在城里混不下去了,没办法到乡里来打土块吃饭。

这还没啥,一旦作出成绩,自然有人敬佩。痛心的是,村民以外的人只能承包开发四荒资源,而村民外出打工撂荒的承包地,城里人想承包也没希望。因为土地承包法不允许。

还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不一样,城里是国有,而村里是集体所有,导致房屋无法自由流通。还有户口限制。城里人想到村里,不容易;乡里人想到城里,也不容易。

作为律师,我在想,什么时候农民是一种职业,而不在是一种身份;土地不在只是与以此为生的人绑在一起,而是有农业技能的人提高更大产出的生产资料;城乡只有职业的不同,没有身份的不同,来去自由,有技能到那儿都是找工作。少有所学、工有所作、房有所住、医有所保、老有所养。这样,城里有企业主,乡里有农场主。企业主可以招工,农场主照样可以招工。工人的来源,不分城乡,要分技能,看技术水平。有产业技术的到城里区发展,有农业技术的到乡里去发展。土地不在只属于农民,而是面对所有人,对那些有农业技能,特别受那些能使土地产出最大化的人员青睐。

不知道,我这是幼稚,还是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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