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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于:09-07-15红网 |
分类: 时 评 |
12日深夜,一醉酒男子驾车在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上逆向行驶时,将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车撞上,车上的人下车找其理论时,他理直气壮,语出惊人:“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想做啥?!”“ 我下车后打死你!”一时引来众人指责。据悉,醉酒男子是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7月14日《成都商报》)
http://e.cdqss.com/html/2009-07/14/content_60451.htm
“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想做啥?!”“ 我下车后打死你!”按照该检察官的思维路径和当初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语出惊人的语境,扩写出来应当为:我就是撞了,怎么样?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们——下车后打死你!
当初,林嘉祥之语出惊人,还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上面派来的,级别比你的市长大”。一个市区反贪局的检察官,竟然也会如此语出惊人,其底气肯定不会因为是“上面派来的”,也不会是“级别比市长大”。恐怕真实底气是,因为他是嘉陵区反贪局的检察官,是公权力把持者,在他眼里,平民百姓算不得老几。“ 我下车后打死你!”折射的是权力的偏见与傲慢。
反贪局的检察官是干吗?当然是反贪。哪么笔者就得问了,深夜里,又是醉酒,又是开着公车的,这位检察官干吗来着,谁让他喝醉酒的?虽然新闻中并没有提及,然而社会常识告诉我们,如此情形,要么是参与了一次“你请我,我请你”的公款吃喝,要么就是被案件相关人请吃,请喝,请娱乐一回。
倘若真是如此,这位检察官的行为,无论如何都算得是违纪后的违规肇事了,就不只是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了,还理应受到纪律上的查处才是。不过,千万别忘记了,该检察官卡片上印着的字样——“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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