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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据国外媒体报道,根据一项新颁布的媒体指导原则,各国网站可以刊登有关北京奥运会数量不限的照片和文字新闻。2007年,两次国际体育赛事因发生版权纠纷而受到影响。不过,今天国际奥委会就北京奥运会颁布的最新规定似乎要宽松得多。
根据新规定,只要是用于正常的新闻和编辑需求,各媒体组织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刊登有关北京奥运会赛事的照片和文字新闻。
国际奥委会颁布的指导原则说:“互联网是传播和推动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重要媒体。”
“国际奥委会懂得,媒体组织已经将互联网与它们的业务融合在了一起。为了面向网络受众和更好地为体育迷服务,它们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有关奥运会赛事的各种新闻报道。”
“真诚的”媒体组织将获准在互联网上播发“在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须延后30分钟播发。
不过,大多数网站不准播发任何影视作品或影视剪辑,因为这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