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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下)---不离不弃

(2007-11-02 07: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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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悟

    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间钢七连有一句口号,叫:不抛弃,不放弃。这个连队基于这六个字上建立起来的文化得以不断传承,因而也成为连队立队之魂。然而我却觉得这六个字更适合用在婚姻上,用在夫妻关系上,更简单的说法就是:不离不弃。
    阴阳调和是自然规律而非社会规律,因此世界上有了男人与女人,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婚姻由此成为维系男女间需要的最核心关系,家庭由此而产生并成为社会的细胞。尽管也有一辈子独身者,但毕竟是极少数。任何一对夫妻并不是生下来就知道对方将是自己的未来的另一半,因而茫茫人海,能够从相识相知再到相守,是需要缘份的,而且珍贵之至。
    所以我能理解为什么我的父亲会告诉我:结发夫妻白头到老是福气。也明白为什么绝大多数父母会教导自己的女儿一定要从一而终。想想看,人家的父母辛苦二十多年把自己的子女培养成人,凭什么就最后给你生儿育女,伴你终生。因此,我一直以为,至少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女人,我一定要有一种感恩的心态,她们都是上帝给我的最好的礼物,无论我得意还是失望,无论我富足还是贫穷,只要她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走进我的生活,就注定已经为我付出,成为我生命里不可抹去的一部分,只是对我投入的深浅不同而已。有的可以成为朋友甚至当哥们,忽视性别的界限,可以无话不谈,而有的也许会两情相悦,相互欣赏,甚至爱从心起,当然,最深的情感当属曾与我相濡以沫的女人,她们也许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不同阶段,如大学的女友,如点点的母亲,甚至未来将会走进我的生命里的注定伴我一生的妻子,其实无论哪种,我都深深地感激她们,甚至直接可以用“爱”来表述。爱有大爱,有小爱,有朋友间的珍惜,有情人间的爱慕,更有爱人间的水乳交融,所有这些爱,汇成每个人一生的情感世界,丰富着你的人生,给了我们充足的营养。
    我们没有道理去抛弃一个关心我们的朋友,因而我们更没有理由去离弃我们自己的爱人。是,生活的确就是过日子,是,生活注定是财米油盐。曾记得一个朋友说,一对人到中年的夫妻就因为半夜里蚊账中一只蚊子的死法而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最后闹出离婚的笑话,有人可能认为这只是个例,其实不然,婚姻同样很脆弱,它是需要经营的,如果我们不一开始就用心去呵护,其实很多次的小事都可能成为婚姻破裂的导火线;甚至就是挤牙膏的方法都会让一对夫妻闹些情绪。
    《金婚》中的佟子与文老师,五十年金婚,骂也骂了,吵也吵了,分也分了,但依然携手而度余生,其情景其故事的确令人动容。这样的家庭在那个时代应该是绝大多数,我相信经历过困难岁月的人一定更懂得珍惜缘份的可贵,一定更明白责任二字在家庭的份量,因此,虽然历经了坎坷,虽然发生了争执,甚至曾有了偶尔的移情别恋,但两位老人显然因为爱情与责任克服了这一切,始终不离不弃,特别是当岁月老去的时候,我们看到两位老人总是在儿女面前维护着对方,令人感动。
    有人其实包括我在内曾把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习惯、性格当成婚姻的大敌,自己对因性格、爱好、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的不同而对婚姻产生不耐烦的情绪因而对配偶产生意见,其实真正放开想想,两个完全从不同家庭不同生活经历中走过来的人,到一起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差距与隔陔,不协调至少在一些初到一起的人中间肯定是一种常态,问题是,我们的配偶双方能否坚持对婚姻的认同从而有更多的包容,给更多的时间。爱是相互的,绝不是一方的事。如果彼此能给对方以信任,应该许多的问题可以解决。当然,话说回来,走到一起的前提至少是先应该有些感觉,毫无感觉的两个人走到一起,即使在别人的眼里是如何的合适,即使双方甚至规划好以后的生活完全可以轻松度日,但毕竟没有热情,连热情都没有的婚姻是可怕的,也是注定没有什么前途的。用一句俗话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
    《金婚》中还有一个最令我有感触的场景当数那个春节的晚上,当佟子与文老师兴冲冲地计算回家过年的人数,准备了一满桌菜的时候,四个子女却没有一个能回家陪两位老人共度除夕,这其实在当代应该是一种普遍现象。看到佟子一次又一次高兴的拿起电话,一次又一次失望的放下,这真激起了我,一个三十多岁的还算年轻的,上有父母甚至外祖父外祖母的人,心中深深的共鸣。为人晚辈不该如此啊,人人都要老的,因此我理解为什么《常回家看看》会成为家喻户晓的歌曲。当然从婚姻的层面上讲,这更加说明一对夫妻始终不离不弃的珍贵。儿女总是要大的,他们都会有自己的生活,老夫老妻不管怎么吵,怎么闹,少年夫妻老来伴,最终还是只有老伴守着。到头来还就是这个老伴好哇。
    我不知道我是否仅仅是一个思想的巨人,行动是否会是一个矮子。反思了自己的婚姻之后,我当然懂得了许多事理。但根子里对配偶生活品味的追求只怕是不会放弃的,但尽管如此,我想至少我会尽全力,在我真正地再选择了一位能与我携手走入婚姻的女人之后,一定会不离不弃,绝不再轻言放弃。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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