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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法庭庭长二度获刑 首次判刑后曾高升
(2010-04-01 23:58:18)
标签:
杂谈
安徽省利辛县法院江集法庭庭长杜颖玉犯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日前被蒙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据媒体调查,杜颖玉曾是罪犯。
安徽市场报记者调查得知,杜颖玉早期是利辛县法院的一名驾驶员,属工人身份。在几年以前,他曾犯非法拘禁罪,被长丰县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事隔几年后,杜颖玉却提升为利辛县法院江集法庭庭长。
据利辛县法院一知情人士透露,杜的岳父原是利辛县法院民庭副庭长,现已退休。杜的小孩舅是利辛县法院驾驶员,之前曾是利辛县法院陈院长(现任亳州室中级法院副院长)的驾驶员。
杜颖玉此次因犯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被蒙城县法院判入狱一年六个月后,知情者说:“判决书中称杜颖玉被关押在蒙城县看守所,但实际上是在利辛县看守所里关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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