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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今开审  4律师拟作无罪辩护

(2009-11-10 07: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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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日上午,广受关注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将在该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辩护人之一的北京律师徐建国表示:经四名辩护律师协商一致的意见是上庭做无罪辩护,不过这还要看庭审的具体情况。

    昨日,国内各媒体前往五华区法院要求旁听,但均未获明确回复,法院方面称将在今日上午该案开庭前给予答复。

   

检方指控租4间屋供卖淫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2008年9月间,张安芬与刘仕华合谋,让刘仕华女儿刘某某从事卖淫。经刘仕华女儿刘某某同意后,张安芬与刘仕华在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期间,先后在五华区王家桥村不同的地方共租了4间出租房,容留刘仕华女儿刘某某从事卖淫活动。

   张安芬和刘仕华均涉嫌容留卖淫罪;而张安芬还因为“为刘仕华女儿刘某某介绍卖淫一次”,涉嫌构成介绍卖淫罪。

    另据查:1997年4月刘仕华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贵州省毕节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4年2月才减刑释放。根据法律的规定,刘仕华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9年6月7日,刘仕华在其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在公安机关找他调查了解过程中,主动交代其容留卖淫的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不过,根据刘仕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在其博客中透露,他在上次会见刘仕华时,刘仕华却坚称无罪,称没有收过女儿卖淫的钱,没有租房让女儿卖淫,“要抗争到底”。

    昆明当地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刘仕华可能当庭“翻供”。

 

辩护律师称认罪可获缓刑

    刘仕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还在其博客中称,对于是做有罪罪轻辩护还是做无罪辩护,还得等庭前见到刘仕华、张安芬以后才能确定——“这一切都取决于刘仕华和张安芬本人的意愿。”“在我最后一次会见刘仕华的时候,他仍然坚称自己无罪,张安芬也一样”。据悉,辩护律师昨日再次会见了刘仕华和张安芬,但具体情况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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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伯阳称,根据其掌握的相关信息,“刘仕华,张安芬肯定要判有罪”,“如果认罪,会得到轻判,处缓刑,如果不认罪,会给法院将来的处理带来不便。”

    这位律师认为控方指控的证据不足。其一,如果刘仕华、张安芬在外面租房让刘某某住的原因是因为家里房子要给刘仕华雇的小工居住,不够用才在外面租房给刘某某,那就不能认定刘仕华在外租房的目的是为了卖淫。他已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刘仕华雇的小工陈军出庭作证,而刘仕华、张安芬对他的说法也能相互印证。其二,刘仕华、张安芬都坚称存折上的2万多元钱是他们干工程和打工挣的钱,而不是陈艳卖淫所得的钱,这一点他们也申请了两个相关的证人出庭,证人可能带着相关的帐本到法庭上来作证。如果能够证实存折上这些钱的来源,那检方对刘仕华收取陈艳2万元的卖淫所得的指控就成了无稽之谈。

    这位律师还指称控方的指控是建立在刘仕华、张安芬、刘某某的供述之上的,而“这些人的供述基本上是在非法的状态下得到的”。围绕警方获取的供述是否合法,该律师称也申请了相关证人出庭;且在案卷中找到了警方违法取证的证据,会当庭出示。

 

“处女膜完整证明不能作为司法证据”

    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证实刘仕华两个女儿“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的诊断证明书,一度成为刘仕华要挟警方赔偿20万元的主要证据。后经昆明警方查实,系刘仕华等让另外的子女“顶包”所得出的虚假结果。刘仕华将其提供给媒体记者时大声叫屈,还称是自己“跟人借钱去给孩子做的鉴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昆明法医院,该院副院长郭翠华接受了采访。郭翠华说,该院出具的那份处女膜完整的诊断证明书不等同于司法鉴定,没有法律效力,“根本不能作为司法证据使用。”

    郭副院长回忆,刘仕华等人是采取了冒名顶替的欺骗手段,到该院妇科检查,骗取了这个诊断证明书,该院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她称,司法鉴定的手续严格、正规,鉴定书上会附上本人照片以供辨认,收费也更高,这些都是刘仕华等造假者不愿进行司法鉴定的原因。“我们所做的司法鉴定,迄今还没有出现过一例这样身份不符的问题。”

    郭副院长称,出现“小学生卖淫案”后,昆明警方曾多次到该院采集证据。这些证据将在今日的庭审中展示。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回顾:

    6月2日,云南一家媒体报道:3月16日,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派出所人员以涉嫌卖淫将刘仕华、张安芬、刘芳、刘莉等拘至王家桥派出所。在行动过程中,致普恩著肋骨折断。第二天以证据不足释放。3月20日,刘仕华等以刑讯逼供向五华区公安局投诉,要求王家桥派出所赔偿20万元。其出具的证明显示:刘芳芳、刘莉莉处女膜完整。

    报道当天下午,昆明警方通报了“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的案情及处理情况。王家桥派出所所长等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6月9日,昆明警方再一次通报了“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的情况。案情急转直下:认定“小学生卖淫案”是由刘仕华等策划作假、欺骗媒体、误导受众的一起影响恶劣事件。刘仕华被刑事拘留,张安芬被取保候审。刘仕华女儿“陈艳”涉嫌卖淫。

    7月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网上曝出在“小学生卖淫案”中的九大过错。

    7月12日,唆使自己女儿卖淫的刘仕华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五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

    7月21日,刘仕华女儿“陈艳”被决定劳教半年。

    9月3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五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14日,检察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0月13日,五华区检察院向五华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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