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建设部和公安部关注的重庆黑龙集团拆迁案(本报8月27日曾做报道),昨日下午由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黑龙集团董事长向世全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极刑,代其雇凶的员工冉启富被判死缓;二人同时被判共同赔偿死者崔军家人约17.78万元。
无证拆迁 开发商杀死钉子户
2007年,重庆市黑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发万州春天花园二期的过程中,在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要求71岁的崔英安和老伴秦万兰搬迁,崔家不愿意搬迁。
法院审理查明,黑龙集团董事长向世全遂指使员工冉启富找几个人去“教训”崔英安的儿子、31岁的崔军。
当年9月16日中午12时许,冉启富让涂启兵(已判刑)邀约史光辉(仍在警方通缉中)去“教训”一下那家人。史光辉在得到通知后与王仪华(已判刑)与冉启富见面,冉授意和指认史、王二人“教训”崔军。下午1点半,二人跟踪崔军行至西山车站附近,用拳头打击,并用刀捅刺崔军的臀部、大腿及胸部,致崔军倒地后逃逸。崔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员工潜逃 开发商送他一套房
法院还查明,案发后,冉启富先后逃到广东、湖南、湖北、昆明、重庆等地躲藏,向世全和员工冉启春、邓鹏飞多次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使其逃避警方抓捕。向世全还许诺送其房屋一套,并通过冉启春将一套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及钥匙、购房款收据交给其家人。
在冉启春的委托下,王玲知道冉启富被警方通缉,仍安排其到开县一家煤矿躲藏,并受托给了其2000元生活费。煤矿的副矿长颜修清则受王玲之托,为其安排好食宿,在得知其被通缉的事后仍助躲避抓捕。
2008年10月,由于警方迟迟未抓到主要涉案人员,崔英安、秦万兰夫妇向全国发出公开悬赏,以10万元赏额征集破案线索。公安部随后将其作为挂牌案件,限期破案。当月和次月,万州警方先后将冉启富、向世全等各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此案也引起了建设部的关注。该部要求重庆有关部门对该开发商的非法拆迁写出情况汇报。
拒不认罪 开发商仍被判死
向世全被抓获后一直拒不交代和认罪,辩称其未指使冉启富找人教训崔军,案发后也没有提供资金帮助冉启富逃匿。今年8月该案公审时,他仍坚持这一观点。向的辩护人也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向的行为只构成窝藏罪,还请求对其缓刑。
昨日,重庆二中院审理认为,黑龙集团法定代表人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冉启富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冉启春、邓鹏飞、颜修清为明知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均已构成窝藏罪。
法院一审以向世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冉启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冉启春、邓鹏飞、颜修清犯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和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同时判决向世全、冉启富共同赔偿死者亲属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177794元。
罚当其罪 刑法专家赞成判死
昨日下午听判以后,向世全目无表情,也没有当庭表态是否上诉;后面的冉启富则在听法官念到“死刑……”时以为大限已到,瘫作一团。
崔英安夫妇的律师罗彬彬称,二老对法院判处向世全处极刑非常感激。老两口拿到判决书,抱头痛哭了一下午。“判决书的字他们认不完,但是他们把崔军的照片搬出来,对照片念向世全判处死刑。哭问:军,你听到了吗?
”
开发商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极刑的情况极其少见。昨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刑法学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武举博士。张武举认为,开发商向世全指使冉启富“教训”钉子户之子崔军,对于崔军的死亡后果是有预见和认识的,这一点也可以从向世全在事后帮助冉启富等人逃避警方的抓捕、许诺送冉启富房屋一套等行为中得到印证。向世全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客观要件,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人民法院的定性是准确的。
张武举称,向世全在这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事前“倡首先言”、发起犯意,属于主犯,应当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加之恃财雇凶伤人,事后积极隐瞒罪行,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人民法院对他的判决可能考虑到了这一酌定情节。冉启富是典型的受雇行凶,不具有上述酌定从重情节,法院判处其死缓是适当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