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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快的改正

(2006-09-16 10:03:15)
    昨天我说,万州《三峡都市报》登了一篇黄汤得不象话的报道,擅自“判决”一位尚未上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关政法机构称将对其进行追究。
    今天再看,该报关于同一事件的正确的报道就出来了,几点错误都进行了修正,只是作者人数有点多哈——除了上次作报道的女记者,还有其学生和一名通讯员。不知他们是接受了我的意见,还是对找上门去的有关机构的一个交代。
 
附报道如下:

丈夫找新伴妻子下毒手
潜逃8年后落网,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
                    发布时间: 2006-09-16 09:18:23 

  8年前,因为和丈夫发生感情纠葛,她在家中的白糖罐里投下鼠药,致其丈夫食用后毒发身亡。8年来,她在全国各地四处潜逃,以乞讨为生,夜夜惊魂,直至被抓获。9月初,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久芬判处无期徒刑。

再婚不和 丈夫"变心"

  1995年,家住巫山县抱龙镇新合村2组的黄久芬与曾光炳(本案死者,时年57岁)再婚,婚后住在巫山县城一工厂宿舍,婚后夫妻关系逐渐恶化。1998年4月,曾光炳到四川省温江县其儿子家玩耍,经人介绍与施某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1998年5月28日早上,黄久芬回到宿舍,发现丈夫曾光炳与施某在一起,心里十分气愤。施某看见黄久芬回来就要走,曾光炳送她出去后就一直没回来。

投毒害夫 逃亡8年

  1998年5月28日早上,黄久芬趁邻居沈某不在家,在沈家拿了一包老鼠药。回到家后,黄久芬想到曾光炳欺骗了她,遂产生毒死曾光炳的念头,她将老鼠药放在家里白糖罐的白糖中,并把冰箱、彩电砸坏后离开工厂回到老家。1998年5月29日早上,曾光炳煮鸡蛋时放了掺有毒鼠强的白糖,食用后中毒死亡。事后黄久芬得知曾光炳的死讯即外逃,她先后在湖北、云南、河南等地以捡垃圾、讨饭为生,逃亡时间长达8年。2006年3月5日,黄久芬在河南省鹤壁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处 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久芬因家庭纠纷,采取投放鼠药的方法,致曾光炳死亡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曾光炳在尚未解除与黄久芬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而与他人恋爱的行为激起黄久芬投毒杀人动机的产生,是引发本案的前因,对被告人黄久芬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峡都市报记者 邹小燕  实习生 冉振娟 通讯员 杨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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