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年以来,经适房被广大百姓看做是实现“居有其屋”的希望所在,而受到众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热捧,甚至有人不惜造假骗购经适房。那时候,一个项目开盘,经常有许多人提前连夜排队购房,其火爆场面令人记忆犹新。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之前“火爆”不在,几乎新老楼盘申购后均有剩余,已经累计3000余套,市场似乎出现“供大于求”假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经适房遇冷,遇冷的背后又隐藏了什么深层次原因?日前西安电视台、陕广新闻、365家居房产网、三秦房产网、房99等编辑记者就此问题分别对笔者进行采访,现整理如下。
记者:李老师,在我国保障房很容易让人们对这个概念产生混淆,保障房系列中有几种形式?经适房的申请标准和针对人群有哪些?
李连源:保障房系列有四种房屋形式:限价商品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
记者:经适房销售从火爆到遇冷,一冷一热的转换之间,说明了什么?
李连源:经适房前期的热突出的是保障性住房的物美价廉,而现在的冷突出的是与商品房差异不大的高价和与主城区渐行渐远的距离。实际上经适房从上市以来,就缺乏科学、系统、严谨、有效的分配方案,使许多开着奔驰、宝马住经适房的现象屡屡发生,而患得患失的审批制度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给符合条件的人平添许多烦恼,让这个曾经受宠的“香饽饽”变成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可以说,热冷转换凸显的是体制、流程的不成熟,彰显了百姓的无奈。
说明了一项好的惠民政策如果不接“地气”、并在执行缓解“跑偏”不能惠及于民,它就会受冷,甚至被老百姓杜绝。
记者:请分析一下,造成经适房销售遇冷的原因有哪几个方面?核心的问题是什么?
李连源:1)符合条件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符合条件;2)价格偏高,超出普通家庭承受范畴;3)位置偏僻,公共交通薄弱;4)户型偏差,不能满足“小而全”的居住需求;5)对住宅质量有担忧,担心“雨漏漏”、“房倒到”等。
记者:经适房销售遇冷,但与此同时,却有很多有购房意愿的市民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有人认为经适房的购买条件和价格都偏高,您认为科学合理的标准是什么?应怎样制定?
李连源:科学合理的标准首先是普通收入家庭能够接受的价格。2010年西安经适房价格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今年的价格在4000元/平方米左右,2年内经适房价格上涨1000元/平方米。而助推房价的因素最多的是建材和用人成本,但这2项上涨指数在房价中所占的比例远不足以支持1000元/平方米的涨幅,只是涨价的借口罢了!一季度,有人将西安商品房“总理房价”为3649元/平方米,合理的经适房价一定应在这个价格之下。
科学合理的标准来自于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它的制定应是科学、严谨的,应在充分考虑本地居民实际收入后的一个系统工程,能充分体现政策的足够保障,减轻居民住房压力。
记者:据了解,经适房的户型、质量等良莠不齐,我们很想知道,在经适房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分别扮演什么角色?政府的监管是否存在缺失?
李连源: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适房建设的过程中,政府承担主导作用,即:制定下达建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并承担监督管理职责。
开发商则承担开发、建设、销售角色,但由于经适房5%的法定利益,使许多开发商为博得更大的利益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愚弄消费者。已被曝光的有北京某经适房小区刚刚建好就遭拆除的命运,以及“雨漏漏”、“房倒到”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政府在经适房建筑质量监管上显然存在缺失。
记者: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一系列公共住房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让经适房政策更好地惠及老百姓,政府应采取哪些措施?
李连源:1)适当放宽经适房准入门槛,放宽人均收入门槛,适当简化准入审批程序;2)重新审核经适房价成本,剔除变相利润的虚高部分,让房价更接地气;3)加大基础交通投入力度,让经适房业主出行便利;4)具备条件的户型可进行改造,如90平米2室改3室;不具备条件再建时增加房屋实用功能;5)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质量监督、监管、追责制度,让经适房的质量保障起来。
从市场角度看,经适房滞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大面积积压就是问题。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取消经适房配置,不久前,有地方官员也公开痛批经适房制度。但在现有保障房制度下,保障性住房能否起到应有作用的确是地方政府应该研究和重视的。我们还应看到,随着房价的不断走高,相当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居民已被经适房“踢”出局外,政府应考虑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人口进一步细分,或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力度,深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尽可能的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最朴素的“居有其所”的愿望,让更多的人安居乐业,生活的幸福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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