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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补”新政仍旧只闻其声

(2008-11-08 15:32:21)
标签:

西安

“房补”

新政

仍旧

只闻

其声

房产

分类: 焦点房谈

    西安市政府9月初《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房补”新政一经推出受到社会各方质疑,但作为为推动房屋销售、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尤其对二手房交易可带来明显的推动。

 

    新政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5%的财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 1%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0.5% 财政补贴。

 

    但以上优惠措施至今没有得到落实!

 

    弓女士在9月初购买了位于新城区42平方米一套住房,购买时正是考虑到政策优惠,所以预算中对补贴格外上心。10月17日领取新产证时则得到工作人员契税照收,没有接到补贴细则的答复。这下弓女士心里就打起鼓来,本来准备用政府补贴的1800元购买电器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浅。
    小何为结婚购买了未央区某小区一套146平方米的二手房,因原产证时间未过5年,所以交纳了高额的营业税、个税。按房补政策这套房屋也应该享受购房款总额0.5% 财政补贴,但前日小何领取新产证时遇到了类似弓女士的问题。

 

    其实、从西安房补新政颁布一来,关注政策的人非常多,其中大多数为工薪阶层。这部分群体住房需求旺盛,而收入有限,一般以二手房为主。所以大家对补贴政策十分关注,用大家常说的话讲,有(补贴)总比没有好,或许能节省出一个大件家电。但房补新政迟迟不落实,令象弓女士这样的购房者倍感失望。

 

    一个政策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政令既出令行禁止,体现的是政策的严肃性、及时性,如果因政策出台遭到质疑而不能及时执行,则会给百姓带来更多的不便和质疑。从西安房补新证颁布两个月未能实施的情况看,难免给人只闻其声、未见其影的疑问。


 

相关链接

    西安开始执行房产交易税新政 契税多缴可退还
          2008年11月07日09:46 西安晚报 朱雪娇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和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获悉,国家日前发布的房产交易“一降两免”税收新政已在西安执行。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新政条件、但契税按原有比例多缴纳的购房者,可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确定属实之后,办理退税手续。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0月2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也就是房产交易“一降两免”税收政策。“一降”是指,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两免”指的是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市财政局契税处有关负责人贾宏远昨天表示,从11月1日起,根据国家新政规定,契税税率降低了0.5%。这个数字意味着,如果市民购买一套40万元的普通住宅,契税可少缴纳2000元,50万元房款可少缴2500元。目前西安楼市平均价格为4363元/平方米,以90平方米的住宅计算,总价约40万元,仅契税实惠就将近2000元。

   针对市民提出有关契税多缴的问题,贾宏远表示,对于符合新政条件、但契税按原有比例多缴纳的购房者,可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确定属实之后,办理退税手续。同时,他还强调,市财政局从未委托有关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代收契税,购房者自行委托第三方或房地产商缴纳税款的,一定要向其索要完税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市地税局有关部门昨天也表示,西安市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统一在市地税局缴纳,11月1日起,西安市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已免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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