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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有望破冰

(2007-12-14 13: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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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

 

    昨日,有关违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是否允许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等相关问题,从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处得到答复。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有关通知,届时将对此问题进行明确答复。但其同时表示,“小产权房”同样属于土地违规问题,同样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要针对不同问题,不同处理,小产权房那么多,不可能都拆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已明确表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部会在年底前出台一个文件,进一步说明。对一些严重违规又不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当然要拆除,对一些符合规划,欠缺手续的小产权房,应该是允许其补办手续的。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的答复,对解决城镇居民最关注“小产权房”的出路问题十分明确,从而使“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坚冰”有望得到破解。笔者在得到此消息的第一时间内,与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几位朋友进行交流。大家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的答复充满期待,对答复中“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中的条件感到困惑。但也有人表示其购买城北的“小产权房”,购买时村委会曾明确表示,该项目是参照有关法规,按照商品房的设计(规划)标准执行的,与商品房的唯一区别是,没有将农业(集体)用地转化为住宅(国有)用地。应该说这一类的“小产权房”就符合“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的条件。

 

    小产权房有望破冰对已经购买了业主不吝是一大喜讯,但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严重违规又不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将临更加严峻的拆除现实。同时,国务院已明确表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将对合法后的小产权房的个人产证办理带来一定难度。但,不管怎样小产权房破冰转暖,迈出合法化步伐,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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