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那奇怪的机子莫名其妙地吞了我几篇稿子,害得我今天打了一天字,手指头尖都疼了。不要笑话我,我不会五笔,可是我已经把ABC练得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了。开始练习打字的时候是因为刚刚申请了QQ,那是个夏天的晚上,贼拉拉热,(那时侯俺还在学校)值班睡到后半夜被热醒了,索性到机房打字玩。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很奇怪,当时居然觉得很好玩,因为不会,指法全乱,更别提盲打,就是打开记事本,想起什么就当当当当地敲出来。当时觉得手劲特大,整个机房都是我敲键盘的声音。
都说兴趣是专长的老师,这话不假。虽说现在打字还远没有那些高手那样快,起码再不发愁了,这都是拜聊天所赐。有段时间想学五笔,又听说五笔会了ABC就会丢掉,心想还是算了吧,象我这样的,别五笔没学会,ABC也给抛弃了,那真是完犊子了。为了打稿子快一点,我下载过IBM的语音识别系统,对着麦喊了好几篇稿子。装上XP后发现语音识别那厮在XP上运行不了,心下黯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打稿子的苦海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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