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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晚上十点多一点我和几个同事结束排练后从戏逍堂出来,各自开车回家。我的车跟在一个妹妹的车后,出大门左转驶向北边第一个路口,再右转就是东直门内大街。她顺利过去了,可我刚拐过去就被警察拦住。我以为他要查我是否酒后驾车,所以从容地减速,打开了车窗。没想到他一上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开大灯?”
我完全不知道我没开大灯!以往晚间行驶上车后都是一套习惯性的动作,很机械的,几乎不过脑子,可今天因为上车前还在和同事商量有没有人搭车的问题,大概扰乱了习惯思维,以至于跳过了一个开灯的动作,要不就是还在想刚才的排练。总之不知不觉中犯了错,而且还让警察抓了个现行!扣除一分,罚款100!心里真的有点窝火。
本来想跟警察说点好话的,但是一看他今天不是一个人值勤,身边还有一个交通协管和一堆看热闹的,估计就算求他也没有用,所以干脆就什么也没说。当时的脸色可想而知,好在警察根本不在乎我的脸色,更何况从我心里来说也确实不是冲他的。他没错,而我实在是无心的。然而即使无心又怎么样?我已经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了。那就接受吧。
其实人生可能有很多次这样的情况。有几个人是自己明知故犯的?我们在不经意之中会犯错,不幸和意外可能就在拐角处等着你。我们无意中会伤害自己和别人,然而造成后果之后,初衷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面对,并且不要重复自己的错误。
大概我这辈子不会忘记晚上开车的时候开大灯了。如果真的能做到这点,扣分和罚款都值了。
明天我会乖乖去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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