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工作经验总结
(2010-08-04 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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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邮储银行莒县支行根据省市行有关新增代收非税收入业务的有关文件精神, 为提高我行新开业务的知名度,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界限,拓展业务来源,结合我县的实际非税收入,通过近一个多月的努力,实现第一个非税收入----莒县四中非税收入存入我行,提高我行公司业务余额200多万元,为以后非税收入的存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
(1)、提高认识,明确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业务范围
邮储银行莒县支行通过积极组织全员对非税收入的学习,明确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凡本县市所属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和信誉、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各部门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县行领导小组认真行使我行代收非税收入业务的领导职能,认真制定我行代收非税收入业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制定我行非税收入业务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建立决策、管理、执行各环节相对分离制约的非税收入业务体系。各部门认真分析在我县非税收入上缴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动员全员营销力量,通过积极走访,争取最大限度的非税收入存入我行。
(3)、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非税收入业务技能培训
由于非税收入刚刚到我行落户,员工对非税收入的业务征收范围方法认识还比较模糊,我行通过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宣传学习力度,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和收费标准,积极动员老客户将非税收入存入我行,同时改变原有单位存款中我行不能代缴非税收入的思想认识,增强代收单位非税收入的业务宣传意识。
目前,我行虽对非税收入业务宣传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个别单位对政府非税收入在我行的上缴认识仍然模糊,对我行新业务的开展不熟悉。
(2)、我行对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了解不全面,认识不到位。例如房屋出租、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矿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并未全部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致使不能在宣传中较好的开展业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会随着非税收入代收规模的不断扩大,代收业务种类的不断增多,代收流程的不断规范,代收能力的不断增强,努力提高我行非税收入的代收力度,通过加强财银合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构建优质的服务体系,认真履行代收职责,切实做好银行非税代收工作,为我行代收非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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