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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被你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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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巾真的很长,足足在脖子上绕了三圈,脸颊、耳朵、下巴、脖子护得严严实实的,温暖极了!
同事看到长围巾,都赞不绝口说是喜欢,有的还问是从哪里买的呢?
真的么?那么我多织几条卖给他们吧!听到我说同事赞扬的话,你竟打起做经商的主意来。
太浪费时间了!
一回生,二回熟,再织的话会很快的!
你还有工作呢!
晚上可以边看电视边织啊!
那——那至少还要投入资本吧,比如买个毛线什么的。
没事,还有几个旧毛衣,拆了再重新……
等等,我的围巾是你用旧毛线打的!?
对啊,不然也不会浪费那么多时间的,要学会俭以养德嘛!那个毛衣可是我很喜欢的一件哩!
真没想到你这个迷迷糊糊的淘气鬼,竟然还知道什么俭以养德。不过我不生气,怎么说也是件高尚的事嘛!
真不生气么?
真的不生气!那才怪了,我是你男朋友啊!
好了,你的是我新买的毛线打的,所以,不要生气了,哈!除了你我才懒得给别的人织呢!
淘气鬼,又故意捉弄了我一番,哼!不过心里偏偏喜欢上这份被爱捉弄的感觉,呵呵,有点BT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