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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年前的印度《劳动保障法》

(2008-06-04 09:30:44)
标签:

佛教

文化

释迦牟尼

星云大师

劳动保障

分类: 如是我闻

    读星云大师《释迦牟尼佛传》,读到佛陀有一次从憍萨弥罗国顺着恒河的流水,进入摩竭陀国的罗阅只城内,向一名叫善生的男子传道。内容主要是各种做人处世之道,对如何做人、交友、事师、奉亲等都有精辟的论述。其中有意思的一段关于主人和僮仆之间相处之道的话,简直包括了现代劳动保障法的主旨,录之:

   

“做主人的当以五事对待下方的僮仆:第一、每呼使役,莫令过份;第二、饮食以时,彼饥如己;第三、劳动定时,有暇令息;第四、病与医药,速令康复;第五、多余财物,常为赐予。做僮仆的亦应以五事敬对主人:第一、早起作事,勤劳为本;第二、为事周密,绝不敷衍;第三、不与不取,忠实事主;第四、工作热心,次第完成;五、称扬主名,说其善事。做家主及僮仆的若能互相如此对待,则彼方安稳,定无忧畏苦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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