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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施以重典奈何遏止制假?!

(2013-05-16 08:19:25)

  昨天,全国又在统一销毁假货!从若干年前的晋江假药到温州劣质假鞋--打假多少年了?!可是制假依然猖獗甚至肆无忌惮--人们衣食住行的所有范畴假货点数不尽...最可恶的是假药,假食品,衣食住行油盐酱醋没有不假的!在诸多假货的包围之中人们真的感到很无奈,自然对此深恶痛绝乃至咬牙切齿...

 为什么制假屡禁不止?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以往的打假都犹如“隔靴搔痒”!违法者犯罪成本如此地怎么会痛改前非?!比如,制作假药和食品刑法142条和143条规定一般只是处以三年以下入狱或拘役!起步太低了...

 所以,要想真正遏制假货必须对刑法规定进行修正!施以重典才能真正遏制祸国殃民的制假行为--涉及人们生命健康的假药和食品类起步就该是十年入狱直至死刑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其他类的也要改为起步就是入狱七年直至死刑!否则根本无法彻底铲除制假这个毒瘤!就看相关机构是否真的“执法为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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