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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强奸案精神赔偿不可缺

(2010-12-25 15:03:30)
标签:

杂谈

   12月24日下午,深圳罗湖法院正式判定,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闹腾了大半年的宋山木强奸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昨日,刮掉了标志性大胡子的宋山木出庭听判,法官宣判时,宋山木屡屡摇头,最后还大声说自己是冤枉的,并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另外,法院还判决宋山木赔偿附带受害女子刘×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而刘×并未到庭旁听。

  在下以为宋山木在刘某经期中违背该女意愿实施强奸实属性质恶劣,但是,因有自首情节判其四年也无可厚非。只是在赔偿刘某经济损失之后还应该对刘某进行精神赔偿--当然,这需要原告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如果法院进行判决,至少刘某会获得5万元以上精神补偿。如此案件结果才算基本完美。

  另外一桩发生在济南的宋山木强奸李某某案,因证据缺憾未被法院采纳。

  依在下判断宋山木上诉也就是这小子的一种表演而已,二审不会在刑期上有所改变,或许会在附带民事部分增加了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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