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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姑息康师傅的欺诈行为!

(2008-09-03 15: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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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堂堂名牌饮用水“康师傅”在广告中忽悠的,在矿物质水产品广告中“选用优质水源”原来是光天化日下的欺诈!

  一位负责任的消费者在潜入“康师傅”水厂,调查发现所谓“康师傅”饮用水居然就是普通的自来水!于是,在网络上公之于众。针对此事件,康师傅饮品事业部总经理黄国书昨天表示:康师傅矿物质水及大部分饮料行业及瓶装水行业所选用的水源都是自来水!但是,在推广过程中公司没有向消费者报告清楚云云...

  康师傅控股公司针对此行为公开表示道歉,并停播了相关广告。

  显然,康师傅把广大消费者当做阿斗了,在道歉时先拉上一群垫背的,所谓“瓶装水行业”“饮料行业”都是和他为伍的,若错也是大家错,违法也是都违法。一幅“法不责众”的心态,一幅自己出事立即拉出自己“兄弟”的不仗义嘴脸,更是令人厌恶!此“道歉”不是把咱消费者当猴戏弄吗?一个上市公司其行其为居然如此卑鄙低劣,令人发指!孰不可忍!道歉就可逃之夭夭?决不可以!

  试问康师傅的相关高级领导层还有无一点法制观念?你的康师傅饮用水从上市售卖多长时间了?你们用欺诈的手段赚取了消费者多少亿利润了?

  消法49条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你的行为勿容置疑构成了“欺诈”,“欺诈”就该将销售的钱财双倍返还给被欺诈的消费者!所以,我呼吁消费者群起呼之,攻之,让消协和国家工商总局以及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立即介入此事,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公正!并建议将该返还广大消费者的数亿钱财作为汶川地震的善款,由相关单位统一监管使用。此建议如何?请广大网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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