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信报”整版刊登了一则消息--一个叫艾晴晴的女孩效仿那个加拿大小子用一只曲别针要在100天内换取一栋别墅!感到这个女孩真是无聊--毫无创意的无聊!
此举赤裸裸的剽窃了加拿大小子的创意,嚼了别人带着唾液的馍--毫无新意,太没劲!足见这孩子是因无能浮躁却又急功近利导致了“妄想症”。眼下迫切的是赶紧去看心理医生而不是张罗着以物易物--否则这则“天方夜谭”成了既定事实后,闹不好再得了抑郁症就更惨了!
此外,媒体真不必浪费正版篇幅刊载如此无聊的消息,莫不是帮她炒作?媒体应为创意渲染而不要为“抄袭”和“剽窃”张目才是。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