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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饶人处且饶人

(2007-08-22 20:39:10)
标签:

文学/原创

瑞鹰女

话题稿

分类: 小文小文
 

 

 

某报网会(因为其它报先有了这个话题,所以扬子取消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

 

“瑞鹰女”事件,不仅把大批不文明的现象暴露在阳光下,也充分体现了网络的不规范性。

 

网络是我们大众精神世界的一片乐园,这里的环境要靠我们每一个人来悉心维护。如果我们不好好经营这块土地,把它搞得乌烟瘴气的,那么我们视为精神家园的地方将一片狼籍。这也是我们大多数网民所不愿意看到的。

 

一个人犯了错误,如今遭到大部队的指责谩骂,这说明了谁更不文明一些呢?前者是错误的,那么后者这不是错上加错,火上浇油吗?你是讨伐呢?还是显示你自己也有着与众不同的谩骂功底?你们相比较着看谁的冷暴力更酷,看谁的言词更有震撼力,还是你实在是有着太多的时间无处打发,不痛不痒的憋着难受?

 

难道你在成长过程中,就没有犯过错误么?相信你不敢肯定的答复我“是”。如果你犯了错误以后,周遭的人、包括家里上三代下三代人都来指责你,再加上居住小区的住户、以及工作单位上至领导下至员工,他们联合起来声讨你。试想你会开心吗?

 

一个人是免不了犯错误的,重要的不是因为你犯了错误,而是我们怎样帮助你面对和改正这个错误。大家群起而攻之,只用唾沫星子就能把你所犯的错误纠正过来吗?显然不可能,不过,据说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眼下已证实了,那个“瑞鹰女”面对“强强联手”也的确没有再发表言论。可是,我们何至于把对方淹死呢。既然犯了错误,那么改正就好了,我们做为旁观者,完全可以指出不足。温和的语气和软说服力,足可以让你红透一张脸。没必要联合起来大肆谩骂,过足了嘴瘾,却搞坏了原本属于我们小憩的安静空间。

 

这样的群体组织,其实比犯了错误的那个人更可怕。

 

所以说,网络的不规范,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充分的体现了出来。

 

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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