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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黑龙江的一个农场待过四年,记得有一次和未婚男友他妈在山上采蘑菇。蘑菇很多,我从来没有在山上采过蘑菇,由此,我领教了黑龙江的山真是名副其实的富有。然而,我更喜欢开在山上的一种黄花,可以食用,大家都叫它黄花菜。采来,晒在阳光下,待到干爽的时候,收起来,放到冬天,清水浸泡,看它慢慢地绽开,然后猛火炒熟,味道真的不错。而那针蘑也需要放在阳光下暴晒,晒好了,也同样收起来,放到寒冬腊月的时候,同样的清水浸泡,然后炖鸡块,是东北一道名菜。
以前我也喜欢小鸡炖蘑菇,可如今,吃到嘴里觉得没有味道。黄花菜还是昔日的黄花菜,当然,我对它还是很有感情的。似乎,于冥冥中,还能够看到它昔日的风情。
生平喜欢大山,也喜欢绕山而行的绿水。
假设把我抛到一个有山有水的村子里,我想我会很快爱上那里。我觉得我一直都是个环境适应力很强的女人,只是如今的慵懒,不知道因了什么。可能,滚滚红尘中,人都会有一个厌倦烦杂都市的阶段。当你无欲无求,对生活少了奢望,是不是很可怕?我相信,这也许只是一个调整的过程。
一直听别人说,女人是水做的,当水做的女人,无处释放水的秋韵,那么,是不是就断了对新生活的期盼?那么,既然女人是水,男人该是什么呢?说男人是孩子,这话其实只对了一半,我一直觉得,男人更象石头。冥顽不化,坚硬无比。有远山为证。
再说回来,我和那个未婚男友他妈在山上采蘑菇,雨后的蘑菇真多。如果碰到蘑菇圈,大片的针蘑在那里诱惑着你,令采摘者流露出掩饰不住的馋涎。当时,我们只顾着采摘,并没有听到远处采石场要炸石头的提示,现在想起来,不怪我们不是顺风耳,他们的确是没有任何警示。当石头象天外来客飞过来的时候,我们赶紧逃。还好,它们离我们有一定的距离。事后,我看着地上尖利的石块,发呆。
我喜欢上了那里,不知道是因为花草还是奇异的石头,可能,只因为那里有绵延的群山,有清澈的溪水,有溪水里游来游去的鱼儿,更有那被水冲刷过无数次的小石头。
说实话,石头固然坚硬,我却一直铭记小学课本里的那句话:滴水穿石。水虽是柔的,但它不厌其烦地抚摸、舔拭着尖硬的石头。它最初是尖利的,有棱有角的,自从被水一遍遍地刷洗过,它变得一点点的圆滑。有鹅卵石为证。
有山就要有水。所以,一直是山清水秀不分家。那么,石头和水到底有多远的距离?看上去,它们离得很近,可是它们的本质是那么的不同。就象我有一对朋友。他老公脾气很坏,跟个暴君似的,她起先也是个从不让份儿的女人。可是自从他们分居一段日子以后,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男人不再象以前那么有事没事就暴吵,而女人呢,也学得温柔些。她在和他分居的日子里,把一句话记牢背会,准备现学现用,那就是:以柔克刚。
她对我说,大力他是块石头,她自个儿就是水。“我就不信磨不圆他,捂不热他。”
20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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