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我或我们的生活 |
已是第二次了,我在浴池里看到纹身女人,这次见到此女人左臂是“我爱”,右臂是“于波”。我不认为一个女人会把她憎恶的男人绣到她的肉身上,因为那终究是一种苦痛;所以我断言,于波是她的爱人,至少是她爱的人,再至少也是她因爱而生了恨的人,还应当是个男人。
我对纹身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认为那是一种大爱大恨甚至大仇大怨之后的表现,一个平淡如水的人做不到用一根针去刺自己的身体。而一个充满大爱大恨大仇大怨的人,在我眼里总是有些过激,有些缺少理智。这大概和我第一次见识纹身有一定关系。
那是五年前,去监狱采访,接受采访的小伙子才二十四五岁,他为了一个女人而绑架杀害了情敌。当时他向我展示了他肩膀上的刺字,蓝黑色的“我爱艳”,和此时我眼前女人的刺字如此之象。他还讲述了他和那女人的爱情,他是急于倾吐的,也许于他而言,那是一种思念的宣泄。他还在贴身胸口拿出颈链,告诉我那颈链上镶嵌得就是艳。我看了,仔细看了,相貌很平常的一个女人,如我眼前这女人一般,并不花容月貌,也不秀色可餐,可这能阻挡她们拥有惊天动地的爱情吗?能阻挡她们让别人或者为别人纹身吗?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爱到骨子里的表现,大概就是想到把这个人的名字刺到身上吧?那是一种爱到极至的体现,一种为之能奉献生命的体现,一种痛并快乐着的体现。太多爱情故事在证明着,爱到深处可以奉献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我相信我曾拥有过这样的爱情,深夜走在雪路上不知寒冷疲倦,还因此没有来由地爱上了所有下雪的天气;当失去这份爱情时,有天崩地裂之感,觉得人生无望,觉得生存是罪。爱之深,痛之彻,那是我曾经深信爱情的年代里发生的事情,我相信,纹身者差不多都一如我当年一般地深信爱情。
不知道那还在狱中的小伙子是否仍记得艳或仍被艳记得,不知眼前纹身女人的爱情故事是否还在继续。纹身的痕迹也许将一生与主人为伴,可爱情是否能同纹身一样的天长地久呢?当发现那爱并不能经久不衰时,纹身是留在身上继续痛着,还是再痛一次,把纹身去除呢?其实,无论怎么做,纹身的痕迹都会象钉子钉过的木桩一样留下永不磨灭的印痕,那将是这段可能已走失的爱情里最强的记忆,也将是最大的痛。
朋友问我,你会纹身吗?我说我不会,我怕那种痛,就连女人为了美而进行的纹唇纹眼线我都不敢,何况这种于美毫无用处的所谓纹身。实际上,纹不纹身与爱不爱无关,一个不为爱殉身的人,可能他身上担负着比爱更重要的责任;一个不纹身的男人或女人,不见得他心里不装着一份海枯石烂的爱情。我的爱不似这纹身一般醒目,我的爱也不象纹身这般入木三分。我骨子里的爱无痕无迹,却与呼吸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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