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查收邮件,一位邹鲁研究专家来信告知:“根据广东省最新公布的广东省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邹鲁故居’榜上有名”。午餐时,邹鲁校长的儿媳妇居蜜博士来电告知已到上海,专程回国参加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相关学术活动,并建议我筹划重印邹鲁校长撰写的《中国国民党史稿》(中国第一部国民党史),以及其他事宜。真是赶巧呀。
邹鲁研究专家在来信中言:
我仔细研究了,名单上写的是“邹鲁故居”,地址在茶阳镇花窗村。实际上就是“邹鲁祖居”,花窗村就是长治仁厚村。省政府将“邹鲁祖居”写成“邹鲁故居”可能会造成混淆,因为邹鲁8岁入私塾前,一直住在县城所在地茶阳镇,私塾教育也是在茶阳镇上完成,并没有在“邹鲁祖居”住过。邹鲁在《回顾录》等文献上也没有怎么提到过祖居的情况,这也是大埔县政府在确定“邹鲁祖居”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时候,写成是“邹鲁祖居”,而不是“故居”的缘故之一吧。
现在“祖居”变成“故居”了,其中的原因我会进一步关注,看看是否有了新的发现。
按照邹鲁研究专家的指示,我查看了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粤府【2010】53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提出的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9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49处)
类别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15处)
序号36,分类号V-3,名称:邹鲁故居,年代:清,地址: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花窗村
年初,我去参拜邹鲁祖居时当地负责人曾专门说到申请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事情,显然申报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是邹鲁祖居,因为邹鲁故居早已不存在。邹鲁祖居能够被列为第六批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事,应该感谢一批有识之士的长期不懈努力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但是,将邹鲁祖居更改为邹鲁故居的确是一个错误,究竟是当地上报时无意写错或者故意更改?还是省政府的文件打印错误?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查证。
参考阅读:
邹鲁校长祖居敬爱堂巡礼(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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