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是衡量一个艺人是否合格的首先标准
(2017-10-16 11:37:29)“契约精神”是衡量一个艺人是否合格的首先标准
文:田金双
同一场纠纷,罗云熙选择面对阴影的一面,而拉风娱乐选择面对光明的一面。
不过实话实说,对比罗云熙的单向解签和毫无道德感的信口雌黄,拉风娱乐这场官司打得太辛苦了。如你所知,艺人吸毒、私生活混乱、单向违约是当下“劣迹艺人”身上的潜在标签。如果说前两者是娱乐圈透明污点的话,艺人毫无原则地单向解约则是演艺圈的一大暗疾。
一个艺人,想要成功其实并不难。只要你是小鲜肉,长着一张网红的脸,不惜时机大肆炒作,利有他人借机上位短期内就能实现。但对一个想红的艺人来说,借他人或其签约公司借位上位,缺乏契约精神,法律观念淡薄,没有感恩之心,甚至过河折桥私自接戏拉广告无疑是令人痛斥的无良行为。
相比“劣迹艺人”罗云熙单向解签不知感恩的不良行为,2015年九月份,历经官司胜诉之后的拉风娱乐(北京拉风元素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就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希望艺人罗云熙尽快履行合约,遵守契约精神,公司将一如往昔公平尽责的对待每一位艺人。”拉风娱乐除了法津应对之外,采取的却是宽容以待,仅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出一篇公司声明态度也比较柔和。但罗云熙本人不改悔改,相反却置之不理继续变本加厉。但法津是公正的,罗数次状告均被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解约的诉请”。
身为其签约所在的经纪公司,拉风娱乐固然可以采取理性和宽容的态度,但艺人变本加厉混淆视听规避法律判决,无论对整个演艺行业从业理性发展,还是对经纪公司执业都没有好处。
自罗云熙签约拉风娱乐以来,拉风娱乐为其制定了体系化的培养及宣传计划,并在其前期没有任何演出经验及职业演员背景的情况下,利用公司自身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安排其参演了公司内外的多部影视剧作品。尤其公司为其接拍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中“小以琛”角色的出演,更是让罗云熙先生的名字见诸各大媒体的重要宣传版面,罗云熙也因此在国内演艺圈迅速走红。
此后,该公司仍力图进一步帮助罗云熙继续扩大知名度及提升影响力。然而,就在公司倾尽全力培养罗云熙并使其知名度持续升温之际,第三方却企图通过高利益等各种方式误导、利用罗云熙,促使其心态发生变化,这也是双方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斯如拉娱乐2017年9月30日在声明所言,对于前述罗云熙先生受人误导多次意图单方面解约的行为:一方面,司表示遗憾与失望,公司也不得不积极应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司也希望罗云熙先生今后能够秉持契约精神和艺人职业道德,继续履行合约书,对其个人演艺生涯负责。诚如法院判决中写道“艺人的培养是一个长期且结果不可预知的过程,艺人的走红前期需要经纪公司投入精力和资金,故艺人在成名后还应秉承契约精神、遵守合约”。
所以,面对艺人罗云熙的屡犯再犯,拉风娱乐只有更高声地疾呼依法维权再次发声明告昭天下,陈述公司自2014年05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公司是罗云熙先生除唱片外的其他全部演艺事业的全球、唯一、独家全权代理经纪公司这一事实,丝毫不能松懈。没办法,历来破坏者都比建设者更轻松。你要保持自身清白,就必须揪着自己的头发使劲薅,也只能掏更多的精力和金钱交学费。而没有道德底线的人可能轻而易举地跨越困难,甚至超越你,而你,则随时存在提前牺牲的危险。
黑暗或光明、破坏或建设,开始的时候都不过是一个选择,但在日后体力与能力的付出上却有巨大反差。如果你不能保证自己看到无良明星吃香喝辣时目不斜视,那么随时拐弯也都为时不晚,如今的社会,成名的道德成本前所未有的低。只有一点要记住,除了当事者本人自证清白之外,没人会为你的卑劣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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