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秀≠作秀
文/田金双
在港台娱乐圈,“做show”是个使用频律较高的词汇。而后,随着该词语意在内地的延伸,逐渐衍生出“作秀”和“做秀”两个不同词汇。
那么,“作秀”和“做秀”两个词汇究竟哪个用法更为准确些呢?
“作”和“做”用法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复杂,富有争议。根据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不过,吕叔湘认为,区别的标准不是绝对的,遇到没有把握的词,他宁可写“作”不写“做”。这就意味着,如果根据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的个人意见,“做show”一词应为“作秀”。
此外,除了从语法和语义两方面进行分类辨析,根据有关专家关于异形词整理的最新意见,“当做、做弊、做美、做弄、做声、做秀”视为异形词,分别推荐使用的是“当作、作弊、作美、作弄、作声、作秀”。
不过,我对有关专家关于异形词整理推荐的个人保留意见是:“做show”一词来自香港娱乐界,意为演员、歌星等公开表演,并延伸至这些娱乐人物在公众场合中出席或参与活动,背后有借此提高人气、出镜率等目的。因为香港话中的“做show”一词传到内地之初是用粤语发音,所以肯定是“做”,而不是“作”。
因之,我们时下常用的“作秀”一词其实更应该称之为“做秀”更准确些。
另外,与“作”相比,就“做”的双音语素用法来说,其一意指干、从事、进行某种活动:做活、做事、做寿、做操、做爱、做梦、做戏;其二指装出某种样子:做作。而进下的娱乐人物在“做show”的过程中,多以夸张、煽情、爆料等非常规手法提高知名度和曝光率,为了成名而腥腥作态,甚至不惜作假、做作、炒作,这种“做”出来的“秀”,自然更应该称之为“做秀”。
综上,田金双个人认为,“做秀”和“做戏”、“做爱”中的“做”如出一辙,在语素用法上完全相同,毋庸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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