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曝光明星身份证照不侵权纯属“放狗屁”
文/田金双
明星,有时是另类窥私的代名词。泛娱乐时代,侵犯艺人隐私成为娱乐的一大特征,娱乐精神的贫乏和道德的沉沦已经成为一个娱乐毒瘤。
“奇拿归来”在网上曝光的150位明星身份证照引发各色争议。在娱乐圈,女明星的年龄向来是个秘密,多“奇拿归来”曝光的这组“明星身份证照”上我们可以看出:除了马伊俐、秦海璐等人年龄属实,部分女明星年龄秘而不宣外,媒体称曹颖、罗海琼对外宣称的年龄均比实际年龄小了4岁。
不过,女明星不公示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只是不公布,并不代表自己说谎。更何况,如今在娱乐界,女明星喜欢装嫩发嗲已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人同此心,我们大可不必过多责难死死揪着不放。
荒唐的是,有媒体致电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问曝光明星身份证算不算侵犯明星隐私?律师称这不存在侵犯明星隐私权的问题:“其实,身份证号原本就是一个公共信息。现在,通过正常途径就能够向警方查询到居民的身份证号与其他公共信息。因此,这种行为只能说是不道德,不能算是侵权。”
这话说得简直让人“拍案叫绝”,甚至为之“倾倒”!我真不知道这个律师究竟是怎么当的。
这真应了纪晓岚当初说的那句话了:说你“放狗屁”还是最好的评语,次一等的是“狗放屁”,再次一等的叫“放屁狗”。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及他人不应侵犯的个人领域。法律规定:隐私权是“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关于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要求。”法律明确规定,每个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均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明星也一样。
就法律层面来说,任何公民的家庭地址、电话、年龄、生日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未经当事人同意被泄露,没有商讨的余地。从法律角度来看,明星身份证上的每一项信息都视为个人隐私,如果不加选择地泄露的话,与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律相悖。
从深层意义上来说,身份证上地址等个人信息使用的不规范,更会造成整个社会尊重他人权利、保护他人权利等法律意识的日益淡漠,而这必将阻碍我们当前正努力推进的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实质上,个人信息权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每一位公民都应享有的人格权、人身权的一部分。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不但有自行处分其个人信息的权利,而且还有权要求他人就该信息履行作为或不作为之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尊重并保护他人的个人信息,规范地使用他人信息等行为,也是一种对他人权利、对国家法律的尊重。
在娱乐圈,因恶意者的不良娱乐行为,艺人家庭地址纷纷被曝光、艺人私人电话被曝光、艺人身份证照片被曝光等事件,明星大都难逃此劫。这种恶意窥私的反娱乐行为不仅伤害艺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公众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对娱乐界产生曲解和误读,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恶俗娱乐行径和违法行为。
多年来,我们的公众话语权似乎总是单一要求明星遵守艺人的职业道德,要求艺人严格自律,注意自身的公信力,恰恰忽略了那些看似与明星相关“所有同公众无关、同新闻没有关联,并且侵犯个人生活的私人资料或行为”,即个人隐私。
看来,我们娱乐圈的呼唤一部“娱乐法”的诞生。要知道,这对公众的集体监督、明星自身的维权和娱乐界的良性发展都具有划时代意义。但就我们目前的娱乐环境来看,想做到这些,并不轻松。

【相关文章】
新浪专题:娱乐私塾向不良娱乐宣战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