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针换别墅”艺人和策划人反目成仇凸现娱乐诚信暗疾
——“做壹年——2007田金双娱乐行为”027号
文/田金双
2007年2月5日,《北京娱乐信报》惊曝一则新闻《幕后策划人自曝‘别针换别墅’是骗局》。这则新闻无形中将这起娱乐式的行为艺术和“置身游戏”瞬间解构,甚至,娱乐策划人田金双认为,这起娱乐策划事件严重凸现出各种娱乐事件背后的诚信暗疾。
(图片来源/新浪论坛)
很显然,作为这起力推艾晴晴的“别针换别墅”事件的幕后策划人,从媒体报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策划人立二对媒体出示的主要证据如下:
A、进入被艾晴晴在博客上公布过的私人信箱读取邮件;
B、以艾晴晴的身份与网友、与各地记者聊天;
C、第一天艾晴晴与一位外国姐姐交换到一部手机,这部手机由由立二提供,外国姐姐仅是道具;
D、两瓶被艾晴晴交换过的五粮液酒躺在办公室的桌子上;
E、向媒体出未了交换过程中的艾晴晴的邮箱、QQ号及原始照片(包括两人的合影);
F、一直为艾晴晴拍照的那位“表姐”是立二找来的一个朋友;
……
(立二为王晓光写交换招牌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从娱乐策划角度分析,我们不能不承认:艾晴晴历时100天的“别针换别墅”事件堪称一个成功的娱乐策划个案,甚至整个策划过程几乎无懈可击。但这起娱乐策划刚刚结束,就瞬间因艾晴晴和幕后策划人立二两人“闹掰”,进一步反目成仇,因而划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娱乐符号。
其实,理性地分析,这则看似成功的“别针换别墅”事件,这个“美丽的童话”瞬间沦为一场娱乐骗局和行为艺术秀的原因亦很简单:当事双方在事情结束后,并未信守诚诺,单方或双方不信守承诺,予以毁约,因此才最终导致了该起娱乐策划个例最后遭遇滑铁卢。
如果我们仅从这起娱乐策划个案予以娱乐分析的话,很显然,这起“别针换别墅”事件在娱乐上显然用心良苦,双方的合作意在通过这起“置换游戏”实现艾晴晴个人品牌的提升,最终推出艾晴晴的个人单曲或全新专辑。也就是说,通过这场“置换游戏”一举将艾晴晴从默默无闻的新人实现到歌手的锐变。

透过这起娱乐策划个案,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娱乐策划过程如下:
别针(1)——路人照片(2)——玉佛挂件(3)——手机(4)——珍珠项链(5)——数码相机(6)——邮票小全张(7)——2瓶五粮液酒(8)——琵琶(9)——琵琶CD(10)——温碧霞的女用装饰镜(11)——美国原装海报(12)——《高丽大藏经》(13)——《别针换别墅——艾晴晴画传》(暂定)图书出版权——恒昌珠宝价格为128000元的一只翡翠手镯(15)——广州美美音像有限公司的签约协议书(16)
2006年10月15日——2007年1月23日
很显然,通过策划人的介入,艾晴晴,即原名王晓光这个“超女”亦可以通过迂回式娱乐策划进而达到了个人知名度提高、品牌提升这一绝佳的目的。
但是,正由于该起个案背后的策划人立二与艾晴晴两人的反目,而后立二通过媒体自曝“别针换别墅”是场骗局,才让艾晴晴始料未及地遭遇滑铁卢。而这场娱乐滑铁卢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自然是艾晴晴的个人品牌大幅度下滑,其个人诚信力也一再遭到公众甚至诸多网友和粉丝的质疑。
甚至,随着该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艾晴晴亦有可能因个人品牌下降、诚信力的缺失,进一步影响到其在娱乐界的发展。毕竟,对一个艺人而言,个人品牌和诚信力丧失的话,影响很严重。
那么,究竟是谁导致了事情最后出现这种局面?艾晴晴和策划人立二的矛盾究竟始于何处?毫无疑问,仔细分析,双方在该“置换游戏”中诚信力的缺失及单方面毁约才是关键中的关键。相应地,也许正是这种单方诚信的缺失,最终才令策划人不惜反目,意欲作赌,率然对媒体抛出一招制敌的“杀手锏”。
相应地,身为娱乐策划人,笔者认为,该起事件在操作背后或多或少曝露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勾通不畅及诚信暗疾,而正是这种暗疾,最终才导致艾晴晴和策划人立二之间矛盾凸现,致使该娱乐策划个案尽管运势良好,但最终功亏一溃。
以下,娱乐策划人田金双就针对该事件细数一下艺人和策划人之间合作过程中产生暗疾的诸多因素,谨供大家参考。
艺人必须注意的事项:
1、艺人在娱乐策划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策划人,在双方策划思路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近一步达成合作意向;
2、艺人在娱乐策划过程中,必须和策划人签定相应的合同,责权明细,照章办事;
3、艺人必须要求策划人在策划过程中,信守商业秘密,并积极予以履行及对兑对策划人的一切承诺;
4、艺人在参与娱乐个案的操作过程中,除了不得欺骗公众之外,自身必须拥有危机公关意识,从而应付因之产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防患于未然;
5、艺人在参与娱乐策划个案时,必须合力配合策划人的指挥,不得随意另签卖家或相变签约下家,借以欺骗策划人。
策划人必须注意的事项:
1、娱乐策划人必须通过自身对明星的包装,对艺人实力予以定位和潜质分析,兼顾娱乐市场进行受众分析,通过娱乐资询进行整体包装,力求达到明星知名度的提升、品牌的打造和忠诚度的塑造,进而将明星推向娱乐市场,转化为演艺绩优股和实现潜利润的增值;
2、策划人可以参与娱乐,亦可以隐藏幕后,但不得通过恶意炒作和恶俗炒作,变相欺骗公众,影响到艺人自身的品牌;
3、若非艺人同意,策划人不得擅自现身前台,主观表态。换言之,艺人冲锋陷阵,策划人只是艺人背后的作战指挥官,而非必须亲自上台的明星;在此意义上,策划人更应该是一个幕后中人;
4、在这个泛娱乐时代,策划人必须信守承诺,摆好自身在娱乐策划个案之中个人位置,并信守相应的娱乐和游戏规则;
5、策划人在参与娱乐策划之时,即便是借其他明星捆绑炒作,亦不得伤害其他明星或介入其他明星的私人生活,更不能借以大曝报料。
娱乐策划人田金双友情提示:A、艺人和策划人合作过程两方必须拥有着良好的人品;B、艺人必须和策划人必须相互尊重,就策划事宜达成一致共识;C、艺人和策划人在合作的过程中,若不充分了解,双方必须签约,责权分明,利润细化,照章办事;D、在不影响个人知名度提高、品牌提升和忠诚度的前提下,艺人必须听从策划人的指挥,策划人必须遵守娱乐规则,严把“嘴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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