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选秀、选手炒作、快速成名实用宝典
——“天使任务”选秀十强之一出局内幕调查
文/田金双
富有深意的是,明星莉莉·汤姆林在通过明星之路时曾说过:“我总想成为一个人物,但我本应该有更具体的想法。”毫无疑问,在娱乐界,如果你能独辟蹊径,肯定会引发别人的关注。譬如说,美眉们,去学相扑吧;帅哥们,去学织毛衣吧,其实你根本不用学得多好。举个不恰当的类比:想想约翰博士那只用后腿走路狗——它成名的原因绝非它那样走得有多优雅,而是人们惊异于它居然能那样走路,而且走成那样!
在此意义上,同样道理,透视近期的“天使任务”选秀大赛与“超级女声”选秀大赛中的对比,包贝尔在“天使任务”中的出局与超女张亚飞出局显然各中原因不一,大不相同。
据媒体报道:在“天使任务”的总决赛开赛之前,主办方就要求进入决赛的18强选手和21世纪公司签一份合约,虽然主办方一再强调是否签约完全出于选手自愿,但除了包贝尔之外的17位选手均和该公司签下了这一纸合约。而在18进14的比赛之后,主办方再次同包贝尔“商讨”合约事件,但铁了心的包贝尔依旧坚持己见。
而参赛选手包贝尔这样说道:“有很多人都和这个叫21世纪的公司签了约,但我没有签,我不想束缚自己,还是让自己自由点好吧!”
一时间,在公众面前,包贝尔仿佛是被21世纪公司的签约意向书所逼出局,甚至一再被许多人推为续超女张亚飞后的又一娱乐化的另类。但,让我们拨开迷雾,事实果真如此吗?包贝尔出局的初衷果真源于“卖身契”所逼吗?!
无须多言,书归正传,现在众位看客通过我和“天使任务”选秀组办方的采访录音用心分析一下事实本来面目:
田金双:包贝尔究竟是什么原因退出选秀大赛的?
组办方:在报名参加选秀前,他与别人签过经纪约,但一直没和我们说。后来,我就问他:“你没看参赛规则吗?他说有个公司给他做代理,对方和他签的是全约,但因为对方对他要求不是很严,所以他也可以接活。
田金双:你所说的参赛规则究竟是什么?
组办方:当时我们决定举办“天使任务”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由中国内地、中国台湾、韩国三地最强剧组阵容倾情联袂打造《会有天使替我爱你》选剧中演员;二是为21世纪公司打造新人。
我们在当初报名时就已明确规定:参赛选手必需是身无任何形式经纪约的自然人;另外重要的一条就是,同意签署日后由21世纪公司提供的正式的经纪合约。其实就是同意参加这一选秀活动,你必须是没有签约的自然人,我们的目的就是签约并培养出一批新人。
田金双:也就是说包贝尔根本不具备参赛资格?
组办方:他参赛前拥有经纪代理人这一事情是我们后来谈及签约意向书时才知道的。开始我就问他,你没看参赛规则吗?他说,嗯,以后我也可以签你这个公司啊,而且张纪中的《鹿鼎记》中韦小宝正谈着我呢。我说你本身就和别人有签约,那你不就没参赛资格了吗?他又说,哎呀,我这只是个代理约,应该没什么问题。
田金双:意向约和正式经纪约究竟有什么不同?
组办方:当时我们十八强全选出来了,然后我们自然就要和十八强谈意向约啦。准备和他(包贝尔)签的这个约不是正式约,是意向约,也就是签了之后在6个月内我必须和你签正式合约。我们签意向约就是因为一直想规避像其他公司选秀时出现不愉快的事情。如果意向约签后超过6个月,你可以签也可以不签,但双方未达成同识不签正式约的话,也就意味着意向约自动失效了。
田金双:再后来,事态的发展究竟是怎么样的?
组办方:后来,我们和十八强谈合约的问题,除了他(包贝尔),其他人都非常好。有媒体说我们其实十七强我们都签约了,其实到目前为止我们只签了十六强。
原因是除了包贝尔之外,其中有个女孩未满18岁,其实在选秀活动开始之初,对年龄本无具体要求,但活动开始后,广电局颁布了相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些规定,而我们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因故无法与那位未成年的女选手签约。
剩下的就是包贝尔,媒体上说他是因为拒签“卖身契”才出局,其实我们并未和他签“卖身契”。而媒体所说的所谓的“卖身契”无疑就是经理人合约,而经理人合约并不等于卖身契,经理人合约是双方互相谈条件的情况下达成的一个协议。
当时,因为包贝尔的特殊情况,所以我也是最后一个和他谈的,我问他原来和原经理人的合约怎么办,他说,其实我是有个经理人,但我在外面接戏,他管得不是特别严。我说,参赛时你没看规则吗?因为我们的参赛表上都有他们(参赛选手)的亲笔签名。他说,姐姐,唉哟,不好意思,因为我写字写得不好看,当时我写这个签名表时是让我身边的一个女孩代签的。
田金双:也就是说,他的签名本身就是伪造的?
组办方:是啊。后来,他说,张纪中剧中韦小宝这个角色我不想失去这个机会。当时,我还笑着打趣说,你是有备而来哟?他笑笑,没说话。
田金双:也就是说,除了有机会在“天使任务”最终选评后成为21世纪公司新人,成为《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剧中演员外,他还盯着张纪中新剧韦小宝这一角色,因此才考虑出局?
组办方:后来他参加两轮(比赛)之后,自己就自动退出了。再后来,网上就出现了《天使任务被曝内幕选手出局因拒签“卖身契”》的文章,如果包贝尔所说的话是事实,那他本来也不具备参赛的条件,主办方是有权利淘汰他出局的,但大家不也看到他出现在十八进十四,十四进十决赛的现场上了吗,那只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对他是大度的,因为我们能理解这些选手们的不容易,希望能给有抱负的年青年机会,在此同时我们希望有些朋友不要刻意利用此事做来意的炒作。
田金双:也就是说,这里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不管他参赛前是经纪约、代理约也好,本身就拥有着一个自己的经纪人,而参与此次大赛,也属于变相的欺骗;第二,故意在签名时采用其他手段,伪照虚假签名,利用别的女孩替他签字,而其理由竟然是自己的字写得不好?
组办方:其中不排除,有人利用“天使任务”选秀意欲达到炒作自己的目的。
……
就此打住,点到为止。张爱玲不是曾说过嘛:“年轻人啊,出名要趁早!”更何况,在这个泛娱乐化的时代,欲出名者众。在此,本人借此机会,随便给那些喜欢上位博大家一笑、意欲成为明星的人指点一下媚俗而流行的炒作攻略。顺便再补充一句:本人免费赠送,不考虑收费——反正这些东西别人都用过了,也不是我说的,嘿嘿。
其一:出现在电视上,尤其是选秀节目。
戈尔·维达尔曾说过,你千万不要拒绝两类事:一类是与别人发生性关系,另一类就是有机会上电视。一般而言,“大银幕”明星也许派头更大,印刷品上的明星则可能更有风度,但什么也比不过“小荧屏”明星造成的影响。电视能使人立刻熟悉你,因为你就在客厅里,正从摆在角落里的这个大盒子里瞅着人们呢。就算一条狗时常地出现在这个大盒子里,也会深为公众所熟知。
其二:出现在娱乐现场电视节目或选秀大赛节目里。
一般而言,“普通人”大都没有更多成名的机会,但电视中这类“娱乐现场”式的节目自然给了你更多的机会。而这样的“娱乐选秀”节目的激增,无疑给所有的人都提供了一个成为明星的机会。面对这样的绝佳平台,有机会你要上,没机会你更要上,出卖善良你要上,炒作伪虚和欺骗你更要上……呵呵,现在——你还等什么?!
更何况,知名的脱口秀节目主持人艾斯特·兰增还如是教导我们说:“这就好像让嗜酒如命的人参加喝酒比赛一样。这些人一心想出名,所以他们所做出的决定根本不可能尽量为他们自身着想。”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现实节目的好处是,他能使你一下子出名,坏处是,它也能使你一下子变成无名之辈。这些节目一经播出,他很可能是最亮的明星,但是,一旦牵系你名声这只风筝的细线被扯断了,真实的生活就又在不远处等着你,让你伤痕累累。
其三:要做,就做NO1。
所谓明星,就是第一个做某件事并得到所谓认同的家伙。但问题是,可能总有人走在你的前面。
因此,吸引人眼球的绝佳炒作手段就是,换个手法,找个全新的角度,难怕做不成英雄,做把强盗也未尝不可。但关键是,扮演强盗你必须拥有着冒充“反英雄”和“另类叛逆者”的角色。有句话不是说过嘛:“假如这个世界上全是好人,没有坏人的话,世界太寂寞!”
正源于该原因,因此拥有着“娱乐大嘴”之称的伯兹·艾尔特林才说:“阿姆斯特朗是第一个在月球上行走的人,我则是第一个把他在月球上穿的裤子尿湿的人。”
要知道,在这个全民皆兵的泛娱乐化时代,从娱乐选秀到选手炒作,处处都隐藏着大饱我们眼球的娱乐和炒作。
从娱乐大众愚弄大众到新闻制造媚俗炒作,一个声音高叫着:让全民娱乐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