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快闪的具体解释
作者/田金双 郦吉
梦醒之后,我就呆坐在床沿很久,因为那个梦实在是,非常的,特别的,太太太真实了。我拿起手机,查找起我手机里的号码,找啊找,找啊找,找到一个好朋友,哦不对,是真的找到一个署名‘上帝’的电话号码。我拨过去。。。
“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或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我的手颤抖起来,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到底那是不是一个梦啊?这个世界好疯狂!
于是我尝试性的编辑了一条短信:‘能收到吗?收到的话就不要回消息给我了,如果收不到,就麻烦回条消息给我。’发完我就安心多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收到回复,那证明他收到我的短信了,如果他没收到也没关系,因为他会发信息告诉我他没收到。
耶~~~我突然觉得我好聪明耶~~
等啊等,等啊等,等的头发成鸟窝,等的胡子垂地,等的望眼欲穿,等的食不下咽,等的百无聊赖,总之一句话,等的实在没词可以形容了。于是我决定去网上查一个名词解释:快闪。
不查不知道,一查世界真奇妙。原来快闪有很多种名字,像:快闪暴走族,闪灵,摩客,闪客,快闪党,等等。。。。。。但具目前所知的统一称法是:Flashmob。
Flashmob一词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Flash
crowd,指一群人为一个目的,同时进入一个网站。另一个是Smart
mob,指一群有相同见解的人,利用先进科技,例如互联网、手机等,在无领袖下组织集会。实际上就是通过现代通信技术召集数以百计互不相识的人,在指定时间涌到指定地点完成某些稀奇古怪的任务后,又在短时间内迅速消失。
Flashmob这个词最早出现于 2003年6月16日cheesebikini网站一篇题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现。Mobs的概念有很多来历,首先它是‘多弹头轰炸系统’的缩略语,也有‘暴民’的含义。同时,Mobs是澳大利亚对成群袋鼠的称谓,它们从一个地方旅行到另一个地方,以草、灌木、小树叶为食,它们用敏锐的鼻子、耳朵和眼睛来逃避敌人,这些敌人包括野狗、巨蟒和掠食的巨鸟等。
看到这里,我突然全身有劲起来,好象挺好玩的样子呢!袋鼠?袋鼠?我喜欢!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一只袋鼠。我们从一个地方跳到另一个地方,自由自在。虽然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虽然袋鼠也有被对手猎杀的危险,但我们人类也同样面临着随时的考验和抉择甚至危险;由于我不是袋鼠,所以我本无资格说袋鼠就是快乐的,但我希望它们是快乐的,因为我也即将成为一只袋鼠,一只Flashmob。所以我坚信它们是快乐的,因为Flashmob是快乐的,哈哈哈哈哈!是不是很具说服力?
然后我继续查下去,发现Flashmob在当今世界已经有过几次很轰动的行动。
在美国,有一次有人组织了200多号人,在梅西百货的曼哈顿旗舰店9楼的家庭装潢用品店,在同一时间突然的冲进去团团围着一块标价1万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对它评头品足,然后在10分钟内一溜烟全跑光了,搞的店员们困惑不已。(炸舌ing…一美元就够我吃一顿两大荤,三小荤,四素菜的很好的快餐了耶)
还有一次是在纽约市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发生的。那一次差不多有500号人突然又叫又跪去朝拜一条机械恐龙,但5分钟后众人又突然迅速离去,全过程也不到十分钟,搞的路人好不迷惘耶!(这年代,科学就是信仰。年轻人都去朝拜机械恐龙了,谁还管耶稣是抽大前门还是软中华)
在欧洲,有一次是在意大利罗马。当时有三百多闪客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约定同时涌入某一指定书店,然后大声鼓掌15秒,之后蜂拥跑光,全过程不超过2分钟。等一切恢复之后,留给书店的是满室惊愕的气氛。(现在开始让我们真诚鼓掌15秒,感谢上帝创造了人类,感谢人类创造了书籍,感谢书籍让我们都成了近视眼,感谢近视眼让我们看所有的异性都有一种朦胧的美,感谢这种美最终让我们掉进婚姻的陷阱,感谢这陷阱让我们哺育出新的生命,生生不息着。。。)
在亚洲,,这次是在日本。有上百名参加者约定扮成《黑客帝国》中反面人物史密斯这个角色,大家都穿西装、戴墨镜、神情超”酷”的成群走在街上,并且重演电影中打斗的镜头,之后突然闪人。(靠,乱没品味,史密斯哪有尼奥帅?)
在香港,数十名外籍人士突然涌入铜锣湾一家快餐店,一同高举卫生纸大跳芭蕾舞,并发出轻快的呼叫声,约一分钟后即停止行动并火速四散。(曾经有只蝙蝠立了大功,耶稣给它三个愿望:它的愿望1是可以变白,2是可以有一双无形的翅膀,3是可以与人类有更亲密的接触。于是耶稣把它变成了快餐店里人们手中四处飞舞的卫生纸)
在中国内地也有成功事例。比如在北京王府井教堂,25个身穿背面印有‘男人装’几个字的红色T恤的年轻男孩女孩,排成一排,高喊:“男人装,拒绝伪装”的口号之后一动不动,引起无数路人劲折腰。。(北京猿人说:“我们最懂拒绝伪装,因为我们从不穿衣服”)
看完这些,我突然心里澎湃汹涌,就像同时有几百只袋鼠在我心口跳一样。哦亲爱的袋鼠老大们,求你们不要跳了,再跳我就要跑去街上跳脱衣舞了,因为我好激动,我也好想表现表现,我也好想弄的路人好迷惘然后对着我嚷一句:神经病!可是只有那样,我的心才会塌实一些,才会稍微有那么一点成就感。看!我很无聊吧,所以我应该很适合快闪才对。
心情平复一些后,我归结出了快闪的四个特性:
1。都是通过现代沟通工具进行联络。警告你哦:如果你没有手机,不会用键盘打字,不懂网络,那么你真的很老土,因为快闪是很时髦的一种活动。够现代,够速度,够辣。
2。大家同时做同一个动作,或是说同一句话,但这些动作和语言本身没有太强烈的针对性和特定意义。警告你哦:如果你在快闪的时候说出什么‘我爱中国’或‘收复台湾’这类很具政治性的话,那你就失去‘玩’的本意了。
3。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撤离,然后装做彼此并不认识。警告你哦:尘归尘,土归土,网络归网络。既然大家本来就只是网络里的朋友,那又干嘛递张名片给我,还问我等会去不去泡吧?
4。 够无聊,够傻B,够白痴,够high,够喜欢。警告你哦:玩快闪的人通常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别人好无聊的生活增添一点刺激和乐趣,试想你突然走在街上,看到一群本来各自行走的人突然装扮起鬼来,又伸舌头又张牙舞爪,你会不会觉得很好玩?很弱智?那就对了,效果达到,闪人!
有了初步认知之后,我玩劲十足,就像茅坑里的苍蝇一样,跃跃欲试。
小贴士:上帝真的很够义气,告诉了我这么好玩的一件事。如果我不去闪那么两下腰,我会觉得对不起全人类,对不起全世界人民,对不起全宇宙,对不起每一次都没砸中我秀逗的脑壳的陨石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