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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两家手机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理由是这些手机厂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报道显示,上海消保委对10款手机进行了检测,发现这些手机不同程度的在消费者不人为开启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待机状态下仍然有流量消耗,由此认定这些企业存在侵害消费者的行为。
在测试中,令人意外的是,偷跑流量最严重的竟然是苹果,这款手机120小时偷跑了80M流量,另外也都是一些国内外的知名手机品牌。难道这些知名品牌的手机都成了“惯偷”?
显然,这种测试中出现的所谓“偷跑”并不能一概而论,一些用户声称没有使用的流量被消耗也不能全部被称为“偷跑”,至少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正常”的移动互联网功能需要。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认为这些手机企业是“无辜”的。
智能手机的隐性流量消耗不可避免
现在的智能手机早已经颠覆了我们原来对于手机的理解,它们不再是用来通话的工具,而是无时无刻不在联网的“电脑”。这种联网的“电脑”在我们没有对其进行操作的时候,事实上也在工作,流量的消耗几乎无非避免。
在语音时代,很多人认为我们的使用是从拨打或接听对方电话开始的,而断开手机就不再享受服务。实际上,运营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从来没有中断过,即便当你待机甚至关机的时候,否则,一旦你有了需要,手机绝对不可能即时响应。这个好比是上书房外面当差的小太监,皇帝和大臣们在里面议事,即便一天都没有叫人来当差,可太监们仍然要老老实实的在外面候者,而且还要时时刻刻的聆听可能到来的每一声召唤,否则,当皇帝老子开口呼叫的时候不在,那是要掉脑袋的。
也就是说,即便在语音时代,运营商为手机用户提供的服务也是不中断的连续服务,而到了智能手机为主的流量时代,运营商和智能手机企业提供的服务更是需要新的增强,不仅要做到无时无刻的准备着,还需要主动的与智能手机进行联系,否则,所谓的智能就根本无从谈起。
智能手机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无时无刻的联网、精确的位置服务、各种各样的及时提醒、丰富多彩的生活应用,还有朋友发来的信息、软件必要的补丁和更新等等,这些服务有些是用户主动提交的命令,有些是手机企业、运营商或应用软件开发商主动向客户推送的。
还有,为了实现智能,各应用服务提供商必须要及时的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还要进行必要的客户行为分析,甚至还需要将客户的使用信息进行远程备份存储,如苹果提供的icloud和各手机企业提供的云服务等等。这些应用都需要使用到一定的流量,而且往往会选择在用户不使用手机的时候进行维护与存储,这是为何不与客户争夺有限的智能手机处理器资源。
智能手机的隐性消耗不能变成“偷跑”
智能手机在没有人使用的时候也需要进行工作和维护,必然要消耗必要的流量,这也是智能手机一直联网的特性决定的,但隐性消耗却不应该变成私下“扣费”。
这种应用维护需要消耗流量,但消耗的流量情况应该告知用户,也应该尽量的避免使用用户非常宝贵的3G/4G移动流量费用。所以,现在很多手机都设置成用户在连接了WIFI之后才会开启这些功能,或者事前会询问客户是否同意。
在现实中,我们拿到一部新的智能手机,开机过程中往往会要求用户接受一些“条款”,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看,直接接受而通过,这些条款里大多会有要求开启用户某些权限和使用某种功能的提示。当然,作为消费者,有些条款注定是要接受的,不接受就无法正常的使用手机,就如同医院里在手术前要家属签字同意一样,消费者几乎没有拒绝的权力。
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具有理性消费的知识,不能把所有的行为都扣上“偷跑”的帽子,正常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必要的流量耗费与恶意扣费、隐私窃取、远程控制不能一概而论,相信这些知名的智能手机厂商绝不敢明目张胆的与互联网应用提供商勾结盗取用户的流量,因为这样的盗取不仅不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收益,还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声誉和前途。
预装软件问题与偷跑流量不能混为一谈
很多媒体在报道这个事件的时候,都会从所谓的偷跑流量延伸到智能手机厂商在手机上预装的软件,这两个有关系,但并非因果关系,也不是必然的联系,这样的报道给社会带来的是误导性的宣传。
根据上海方面的测试,苹果等手机根本无法卸载任何预装软件,其他国产手机也有的多大47个软件不能卸载。即便一些软件可以卸载,但在卸载之后手机容量并未有任何变化,可见这种卸载实际上是一种假卸载。
预装软件问题在国内智能手机市场一直很突出,经过多年的治理也并未有太大的改观,究其原因,主要是用户有实际的需求、智能手机厂商必须依赖的商业模式,还有就是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特点决定的。
很多用户都反感预装软件,更反感预装软件不能卸载,可一旦拿到一款没有任何软件预装的智能手机,很可能根本就不会使用,或者是使用不顺利,一些预装在客观上降低了智能手机的使用门槛,提高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
中国的智能手机互相攀比着降价,仅仅依靠硬件组装之后的利润肯定难以正常生存,这时候,号称装一个软件会有几块钱收入的软件预装就有了用武之地,这也是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在智能硬件上的第一种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落地。从原理上看,手机上预装软件,与我们流量的免费内容的网页上有广告并无二致。
软件的预装甚至还成为了一些智能手机的卖点,比如某款被认为预装了4款视频应用的手机就恰恰是将音乐和视频作为其手机的竞争力。如果用户接受了厂商的宣传并以此为理由购买使用这款手机,就不会反对其提供的多达4款的软件应用预装,因为这些预装正是这款手机功能所在和客户需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