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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重要还是狗权重要?

(2009-06-19 1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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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在新浪博客读到一篇博文《为什么不能留伤人藏獒一条生路?》感到这件事情有议论议论的必要。

   看了该博文后面的评论,明显分成了两大派,一是打狗派,说现在城市里的社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嚣张了,不仅养小宠物,而且养一些大狗,猛狗,如藏獒之类,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造成老百姓人心惶惶,因此支持杭州城管毙狗;二是挺狗派,如作者的观点,是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朋友犯了错误,不能一棍子打死吧,能不能对他们仁慈一些,给它们一条生路?

我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生存权的问题,一个是人的生存权,一个是狗的生存权。

在今天我们要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景象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但是众所周知,我们距离这种景象还相差的很远,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穷人与富人之间的矛盾,养狗的问题,其实也与这个矛盾有关系。

穷人绝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是的,穷人养狗的大概不多,农村的穷人养狗,是为了防贼护院,城市人养狗,都是有钱的主,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富人们要养宠物,一般不会伤人,也一般不会引起人们的公愤,但是有些富人就是要炫耀,要烧摆,耀武扬威,于是就养一些高大的犬只,什么藏獒之类的都来了。

许多城市都禁止养一些高大的犬只,但是禁止归禁止,这些富人们照样不误,于是就发生了藏獒咬人事件,藏獒咬人,也许它本身并不是故意的,但养藏獒的人是知道藏獒的习性的,对藏獒看管不严,造成对人的伤害,这其实要以治安处罚条例来对养藏獒的人进行处罚,当然,对凶猛的藏獒,那些有咬人经历的藏獒,如果无法在远处农村山区隔离,也只有对它进行处罚了,而打死它就是对它处以的处罚。

我一向对城管不感冒,今天看了杭州的城管的行为,我要为他们说一句好话,他们是除暴安民的护法者,我要向他们致敬!

打狗的,挺狗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骂,这个问题究竟如何解决?

依我说,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所有的城市社区一般不许养狗,城市开发商和政府专门开辟一些“养犬社区”,就象我们对待吸烟者一样,他要吸烟,可以,到专门的“吸烟区”去吧,那里的人都在集中吸烟,都在污染着自己并污染着别人,都在慢性自杀,他们是自己糟蹋自己,他们没有意见,而不吸烟者也给了他们一条路子。现在养狗也是这样,这篇博主不是呼吁给咬人藏獒一条生路吗?可以呀,就让这条咬人的藏獒主人搬到这篇博文的博主房子对面住吧!城市专门开辟养犬社区,其中还有藏獒楼,就让博主与他们的“爱獒同盟”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吧!这样一来,如果博主被咬了,那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如果他养的藏獒咬着别人了,也是别人活该的,这样一来,养狗的和不养狗的,岂不是都皆大欢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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