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流水三十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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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校徽。毕业的时候,按照校规要退还学生证、借书证、校徽,虽念的不是十分有名的名校,但对它的留恋却是今生从未有过,于是,偷偷留下校徽,保存至今。即使不是一流名校,它也令我感到光荣与自豪。)
嫁给LG,突然由姐姐、阿姨,变成伯母。因为LG在单位小区里,一进大门,游乐场里奔过来的小童都管他叫“伯伯”,我于是便成了“伯母”。
其实无论LG还是我,不过刚刚三十出头,而且我们俩的样貌的确都比实际年龄小许多,可是年纪不饶人,谁叫我们晚婚呢?原本像我们这般年纪的人,家中的小孩早已是一年级教室里的小朋友了,我们却才是刚刚已婚。
有时站在窗前,想一想,怎么就已经过了三十了呢?我原以为自己是不会老的。
有一天在工作的地方,一个旅游的十多岁的男孩子迎面上来叫我一声“阿姨”,然后问洗手间在哪里。那一刻,我愣住,往左右一看,除了我,再没有别的人,叫的真的是我,我以为他是应当叫我“姐姐”的,可我真的可以做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的阿姨了,虽然在家中,我仍是姐姐一辈的人。
人终是要老的。
电视新闻里播着高考的消息,我想起我高考的时候。那是1996年的事了,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踌蹰满志,以为跨过高考这道栏,人生便光明了。
大学毕业,堆在学校宿舍的书,父亲拉了一皮卡车。记得那日正好下雨,天黑了父亲才到学校。未曾离校的同窗都在宿舍楼前站做一排送我。我的行李实在太重太沉太多,全班最力大无穷、最纯朴善良的一名普米族男生一趟又一趟帮我搬行李,雨水淋湿了大家的头发,握手告别的时候,大家分明是笑着的,可是眼角却是湿湿的。
都说“不要忘记我呀!常联系呀!”
十个月之后,在大理古城打IC电话给丽江的那位普米族男同学,梦想着下一站去到丽江,必会得到他的热情款待,没想到电话那头却得到他的死讯。我以为是听错了,愣在电话那一头不敢相信,反复地问电话另一头的同学的哥哥,哥哥说:“今天正好是他下葬的日子。”
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唯清楚记得挂掉电话之前那位哥哥的话:“他虽然走了,但我们还在,来丽江的时候,一定记得来我家,来看看我们,也看看他。”
十年了,我终究没有去看过他。然而当日教室里,他极信任地将自己写给女友的情诗交给我看,并且谦虚再谦虚地请我帮他修改,那时的我,因为偶有文章发表报刊杂志,信箱又常塞满读也读不完的读者来信,在同学的眼里,好似一个成名的作家那样有才。
他的情诗总是被我们共同讨论着,普米族的纯正血统,令他的诗都有一种高原之鹰的气势,但我终没有改过一笔,我相信,本真的东西就是最好的东西。
但有时,岁月会令我们会遗忘自己骨子里最本真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