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101岁“裸捐”老人再吃馊饭了
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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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培兰老人保存的这点咸菜已经有点发馊了
在郑州市石化路附近一个破落的窝棚里,住着一位101岁高龄的孤寡老太。老人亲人尽失,孤苦伶仃。这样一位历经岁月磨难的老人,从来不吃早餐,中午靠饭店施舍的馍菜度日。老人虽然年过百岁,但“爱管闲事”。虽然生活艰辛,但老人很有爱心,把自己的全部低保费捐给舟曲灾区。(8月18日《大河报》)
灾难面前,101岁孤寡老太将低保费捐给舟曲,自己却宁愿吃馊饭,这种“裸捐”令人感动,其精神境界更让人肃然起敬,每个人,都会为老太的所为竖起大拇指。不过,老人捐出低保费是好事,但千万别忘记了,她本身也是弱势群体,也应得到相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
这不禁让人想起江苏盐城那位常年捡破烂的83岁老翁张忠泉——他一生积善行德,经常把有限积蓄捐给希望工程、残疾人和一些要帮助的人,而自己却吃剩饭剩菜凑合着。十几年前,家人因此与他反目不再相认。今年,张忠泉把多年来靠捡破烂积蓄下来的全部10万元捐给当地慈善会,并再三要求“这笔款子要用于救灾”。
老人们捐出自己“救命钱”,从道德层面看非常伟大和崇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他们无意中也将自己生活拖入捉襟见肘境地。笔者认为,要充分肯定老人们在灾难前“裸捐”的大爱之举,值得所有人学习,但面对他们善举,慈善机构“听之任之”未必妥当,若能区别对待,也算是对老人们的爱护,如相关部门在感动之余,劝导老人先照顾好自己,能力之余献出适当爱心。因为,如果老人们捐出全部,他们献出爱心却忽视了自己,个人将更需要社会照顾,如此一来,倒不如细水长流,保障个人后再多行善。
从101岁孤寡老太看,她的低保费本身就是政府给予的“保护费”,她在关键时刻先用在舟曲灾民身上可以理解,但如果她都捐出去了,则等同于把政府给予的保护全部转移,而如果社会再不给予老太其他帮助,老太生活必将陷入困境。因此,老太行为值得肯定,但量力而行更好一些。同样,对捡破烂老翁张忠泉来说,自己省吃俭用却“豪捐”10万元,让人敬佩之余也心生担心——他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他和家人都“反目不再相认”了,其余生将如何度过?
经验告诉人们,大数目的捐助还当依靠政府和慈善机构。老人们抱有单纯目的“裸捐”,值得尊敬。如果能制定相关制度给予他们以“适当控制”,则会更符合慈善的含义。慈善,绝不等同于“牺牲自己式”的全盘给予,而应当是“来日方长型”的救助。在美国,已有一些健全清晰的法律法规,构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慈善捐助规则。实际上,只要制度合理,既让101岁老太和83岁老翁实现爱心捐助和人生价值,同时又不再让他们吃馊饭捡破烂,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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