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铁嘴】拘留公共场所吸烟者,这招不算狠
(2010-08-02 13: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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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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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公共场所吸烟者,这招不算狠
姜春康
7月23日,河北省枣强县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网吧逐一进行检查,并行政拘留了10名在网吧内吸烟的人员。(7月28日《燕赵都市报》)
到网吧上个网、叼根烟就换来了拘留的“待遇”,有人觉得这10名上网者冤得慌,对其处理“太狠了”。笔者认为,“拘留”之招合理合法不算狠,对公共场所的禁烟问题,仅靠吸烟者的自律行不通,就该出狠招击退“勇夫”。
枣强县警方狠处理网吧吸烟人员,符合《消防法》的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有调查显示,对网吧内的吸烟行为,25%受访者反感,65%受访者非常反感;对于网吧吸烟行政拘留,5%受访者认为力度不够,35%受访者认为很好,仅有5%受访者认为不好。90%的人反感网吧吸烟者也说明,枣强县警方的处理是符合大多数人的诉求。
公共场所,点燃一只烟,随着吸烟者小嘴一“吧嗒”,烟雾就缭绕起来。这些吸烟者,将“禁止吸烟”的规定视而不见,偷偷摸摸就能完成“猫捉老鼠”的游戏。公共场所,何时不再烟雾缭绕?禁烟标志,何时不再成摆设?解决这问题,就需要出狠招,否则很容易让吸烟者将“禁止吸烟”告示仅当成善意提醒,而靠道德规劝力和吸烟者自律,禁烟效果会大打折扣。
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让别人吸二手烟,害人害己。今年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指出,目前我国烟民高达3.5亿人,其中有5.4亿人受二手烟的危害,应全面禁烟。实际上,我国一些城市对公共场所禁烟有地方立法的“紧箍咒”——如银川市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北京市提高对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从10元提高到50至200元……但数据显示,我国一半以上的城市,还存在着控烟法规空白。禁烟,需要多来点实际行动来维护法律尊严。从处理效果看,枣强县警方的拘留处理比罚款200元更狠,这正可为公共场所吸烟者敲响警钟。
任何法律法规,若没有强硬的执行,权威都会被稀释掉。重罚公共场所吸烟者,当是众人的呼唤。有消息称,自2011年1月起,我国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禁烟令的出台,值得期待。只有辅以严厉执法,对吸烟者多亮几次剑,禁烟令才不致成一纸空文,公共场所不再烟雾缭绕的场景,才指日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