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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涛竞选人大代表情况通报(5)]

(2006-08-09 11:16:38)

[邹涛竞选人大代表情况通报(5)]

[21世纪旷世奇文转贴]:“揭露”邹涛在深圳的“十大罪状”

    邹涛“很不听话,难以掌控,整天象个傻子一样为弱势老百姓出头”,给老百姓当枪使,最重要大是,邹涛犯下了很多"罪行".简单分析一下国内的党报等媒体上报道过的大家熟悉的几件事,邹涛有以下“十大罪状”:

1、“质疑深圳网吧申请政策罪”。通过媒体、网络公开质疑文化局制订的网吧政策。

2、“质疑深圳欠薪保障费用罪”。通过媒体、网络质疑劳动局的欠薪保障费用的使用情况。

3、“质疑深圳有线电视罪”。作为消费者代表,通过媒体、网络反对深圳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及其每月34元收费(后降为28元0。

4、“质疑深圳停车场涨价收费罪”。作为消费者代表反对交管局停车场涨价收费(后住宅区170%未涨)。

5、“私自讨要工资罪”。未经批准,从1997年开始擅自对上门求助被欠薪的帮民工、工厂工人讨工资。

6、“竞选人大代表罪”。从2004年开始私自跳出来参加竞选什么“人大代表”。

7、“不买房罪”。八问深圳国土局罪。为反对高房价发起轰轰烈烈的万人响应的中国“不买房行动”,质疑国土局为什么房价越调控越上涨。并到北京去上书总理,触犯大忌。

8、“接受采访罪”。在大陆被媒体封杀后擅自接受香港记者同胞的采访。

9、“非法募捐罪”。老是为上门求助的弱势群体、失学儿童奔走,在网上、社会上发求助贴,为他们募集医疗费和救命钱。

10、“乱发言论罪”。擅自发表言论,想别人支持、资助他做什么社会公益志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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