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据本人初步统计,2013年5月,沪深两市大宗交易共成交1287笔,累计成交金额高达325亿元,日均成交金额超过15亿元,与4月份的日均成交金额3.8亿元相比,环比增长达4倍。“一部分原因是操纵股价,大宗交易今年以来很热,监管部门应该排查一些上市公司减持行为。其次,对于一部分涉及利益输送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应该严肃处理。”像今年一季度首次报亏损的300059东方财富,今年以来大宗交易频现,诸多机构参与其中,不到半年时间股价涨幅高达240%。
大宗交易本身已经不适合今天的证券市场,它早已成为证券市场腐败滋生的温床。大宗交易严重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剥夺了中小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权利,是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
现在中国证监会马上该行动起来,立即暂停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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