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加上海大学校长论坛的校长们透露,教育部正在调整大学专业目录,一些现有的本科专业可能明后年将不再设置。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大学校长纷纷建议,本科应取消管理、法律等专业。据了解,大学校长们的建议直接影响着教育部大学专业目录调整。(《北京晨报》
2006年7月18日)
完了,法学本科专业要砍掉了。看到这则消息,估计许多人又会惊讶“不敢相信自己眼睛”了。其实,大可不必慌张,这仅仅是几个校长的建议。至于教育部是否最终会采纳该建议,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但已有人招架不住了,生怕要不赶快发出一点声音,法学本科专业就真的取消了。于是,消息一冒泡,就有质疑文章见诸报端,仿佛喊几嗓子就能打消这一“邪念”似的。
与这些手忙脚乱者相比,我在这个消息面前,心却像湖水一样平静,毫无涟漪。之所以显得如此不在乎,是因为砍掉法学本科专业的想法,已经陪伴我多年了。2001年,我曾经在中法网撰文指出取消法学与法律专业自考,便招来一顿“网络群殴”,不少人因此对我恨之入骨,至今我还心有余悸,阴影未去。其实,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明,在5年前主张取消法科自考时,我就“异想天开”,企图得寸进尺地提出,把统招的大专和本科法学专业干脆一块取消。只是碍于面子,又有“挨揍”的前车之鉴,怕再被人拍砖,就一直把那个念头老老实实地搁在心里,到了嘴边又咽下去,终究还是没有吆喝出来。现在,好不容易看到有大学校长站出来,把这个问题直截了当地摆在台面上,我也就没必要再继续“深藏不露”、疑神疑鬼了。在我看来,就法学本科专业来说,应该磨刀霍霍、二话不说地尽快砍掉,干净利落,莫留后患。
不客气地说,现在的法学专业设置,从大专本科到硕士博士,都已经泛滥了。截止到2005年底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现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559所,这一数字还不包括独立院校以及各类法学专科院校;法学专业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达30万人,其中本科生为20多万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万多人,法学硕士研究生6万多人,法学博士研究生6000多人。这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国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传出来的消息。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宪义教授在会上介绍说,在高等院校的各个学科当中,法学属于超速、超规模发展,从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292所,到4年后2005年的559所,其发展规模是空前的,呈跃进式上升趋势。
(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完全摘取,文章援引于http://www.fawang.net/Article/fazhi/200607/2474.html,希望法律学子们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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