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虽然目前没有正式的律师节,但是,为了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的法治观念,早在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就确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
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此可见,我们国家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这个日子全称就是“12·4”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法律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院校的教授和学生都会走上街头,宣传宪法和法律。
的确是这样,作为法律人,我们院的师生也在这一天开始忙碌起来了,今天是我们法学院法制宣传周的第一天,今天我们早早地赶往沈阳市崇山区辽宁大学科技园进行我们的普法宣传,今天的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但是同学们却一点都没有退缩,仍然怀着饱满的热情进行了我们普法宣传!这次活动我们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所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的签名条幅就被写得满满的,我们的问卷调查也受到了很好的成效.在短短的一天里,我们接待了很多前来咨询的人,我门为他们认真地解答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收获了我们平时难以收获的知识与经验,而且,我们也为我们能够为他人排忧解难而高兴.另外,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了,群众们都法律的需求,真正理解了国家确立法制宣传日的目的与必要,理解了我国的"五五
"普法的当务之急,但是,另人感到喜悦的是我觉得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律意识有了很大地增强,这是我们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与必然结果.总之,通过今天我们的普法活动,我感到了荣誉、喜悦、责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愿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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