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奖不闯红灯者,是仿商鞅立木取信
杨光志

石家庄重奖不闯红灯者,6行人各获得500元奖金。7月10日早8时,在石家庄市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当红灯亮起,步行人郝召云在人群中第一个停下脚步时,她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举动,自己现场获得了500元奖金。(7月11日《燕赵都市报》)
重罚与重奖,都能推动某些观念的入脑入心,应该说,奖与罚都是一种重磅出击,我们见惯了“带上鞭子”的重磅出击,甚至某些城市将违章者拿下后,还罚其穿黄马褂站岗执勤,捉拿住下一位违章者才可走人。现在,一个捧着奖金的活动来了,我们很陌生,但往历史想想,这不就是仿商鞅立木取信吗?——仅仅是将一根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便有赏金十两,后来提高到赏金五十两,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所以我觉得,这个可以有。以精神的、物质的奖罚来推动新政,来鼓励守法自觉,是所有政府及部门都不时会施行的。它以随机抽取方式来有限奖赏,其用意只关传播功效,并无意张大此举,来做全民素质评价并予以全面奖赏——一切对此反问其有损公平公正的质疑者,须当理解这个前提。
有网友据此追问“那我不偷不抢,更算良民,为何不奖?”我觉得这种质问有点过了,没有必要。石家庄此举,只是以一个短暂施行(十天、奖第一位)的创意,来对遵守交通法规做进一步的推广宣传,算是一次专项活动,与以住过酷的重罚比较,500元的厚赏是不是更具谈资性?而谈资性不就是传播有效性的前提吗?这模仿商业推销来推行政府行为,国外城市可谓比比皆是,比如诸多官办庆典活动的设奖助兴,有一个笑话便称,某个司机作为第10万个通过某桥的机动车,被交警拦下称他中奖了,结果他被发现本人是无证、酒驾、车是偷来的、乘客还非法越境……还有广泛推行的举报设奖、发明设奖、甚至某些大选投票,也要靠设奖来增加选民投票率,这种操作已被国外民众认同,他们那么在乎权利平等,却能理解此种操作中的良苦用心。
石家庄重奖不闯红灯者的良苦用心,便在于此,以奖来树标,引导大家守法,它当然不能反推,我也守法,便当获奖,如此钻牛角尖,便不妥了。当然,作为推出举措的石家庄市各相关部门,对此市民疑问作好释疑解惑工作,也非常必要。毕竟,中国人不患贫而患不均,这是国情,任何政府作为,当经得起更多细节的拷问。
有一天,一个馅饼打中你,只是因为你的道德、法律修养与日常行为具有表率意义,而且,这个馅饼还是官方给你的,对此,我们无论作为被馅饼打中的幸运者,还是作为从旁欣赏的观众,我们的心中,一定也会有一股暖意升腾,同时,让我们稍抑醋意,给官方以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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