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的“一毛钱处方”
杨光志

如今一毛钱能买到什么?江苏常州一位市民近日在市内一家医院给孩子看病时,仅花了一毛钱,孩子的病就痊愈了。这个一毛钱处方被病人家属誉为“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6月9日《扬子晚报》)
在电脑不普及的年代流传着一个笑话,口袋里放一支钢笔的是小学生,放俩的是中学生,放三个的是大学生,放四支钢笔的是谁呢?答案是修钢笔的。
在热炒了几则“十元处方”、“几元处方”,听闻了武汉王争艳、重庆魏巨贵的事迹之后,一波接一波对医院“大处方”“小病大医”,只顾提价逐利坑害患者的舆论,已纷纷将医院回归公益的声音喊响,接下来出来的这个“一毛钱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我的第一感觉是过了,可疑了,就像凤姐说“奥巴马若离婚,可以考虑屈就下嫁”一样,“一毛钱处方”确实太骠悍了,其新闻给出的理由“收一毛钱是因为这位家长来他们医院之前已经在另一家看过病。”可以说语焉不详。
其一,在“另一家”看过病,这“另一家”与“这一家”是什么关系?是可以利益共享的兄弟联营关系?还是子母医院上下隶属关系?反正都是一家,利润给谁都是锅里舀到碗里没有关系?如果不是这样的关系,那“已经在另一家看过病”同你开出多少价码的处方有什么必然联系呢?我已看过昆明世博园,现在看上海世博会便可以一毛钱入场吗?
其二,在这个发现地下有一毛钱甚至有人懒得低头捡起的世态下,一毛钱能做什么事?在医院已回归公益,比如神木县动用地方财政为患者埋单,出现这种小钱治大病的情形,我信,反之,我很难相信。毕竟,还在靠自找收入养活的医院半企业身份,也得赚钱而不能做慈善做到破产,不是吗?
其三,唯一可能真实的,是这孩子的拉肚子基本已在不治可愈的阶段,该医生开了点安慰药,撞上了一个特例,但这样的特例,是不能按图索骥拿来炮轰“大处方”的,毕竟,它是太特殊的个案。就像在树下捡到撞死兔子的那人,不能期待还能捡到一样。连该院宣传科的刘科长,也对其可复制性不敢允诺,而声明强调只是“个例”。
新闻里有一个具体的医院,有一个具体的医生,有一种具体的药名,这“一毛钱处方”概念的出笼,其潜台词是想说清楚什么?是想称道该院提倡“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悯民理念?还是推崇该医生医德医风高尚?或者是广而告知这种叫“痢特灵”的药物价廉物美?
对比该版另一条新闻《20元也能拿世博门票》,读完可知,这其实是一起商业活动,我想说,这“一毛钱处方”的新闻,也许同“20元世博门票”一样,其实是是一个合作稿件,一个广告软文。只是这则软文太挑逗人了,挠到了“看不起病”社会问题的巨痒之处,其传播效果一定好,但其真实性,却非常可疑。当然,从内心讲,我也希望我这种另类解读是乱猜忌,我也期待“一毛钱处方”能起鲶鱼效应,带来“看病不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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