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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弃妻而逃 并非罪不可赦

(2008-06-02 19:18:55)
标签:

丈夫

重庆市

灾难

水晶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丈夫弃妻而逃 并非罪不可赦

杨光志

丈夫弃妻而逃 <wbr>并非罪不可赦
    “地震时,他自己拔腿就跑,没管我。”5月30日,重庆市婚姻情感热线接到南坪丽都锦城一张姓女子的电话,气愤地表示要离婚。(《重庆晚报》6月2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08-06-02/021715662150.shtml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这情形常常见到。但这话占不住理,皆因夫妻都是向往那种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弃不离的理想状态。灾难中,无论是弃妻而逃还是弃夫而逃,都是婚姻伦理所不容的。在本则新闻里,我们看到的仍是,两性世界里男人的好坏由女人说了算的约定俗成,以生死大限去检验水晶般既纯洁又脆弱的爱情硬度。


    这是重庆版“范跑跑”吗?笔者觉得不是。因为,范美忠“范跑跑”的弃学生先跑,有违教师这一职业操守,且大言不惭地写出来昭示于人,更是其无视他人生命但求自己苟活于世的冷血心理写照。而张女士的丈夫独自逃生,与“范跑跑”无论在表现程度上或是在事后反省上,都有本质的不同。


    首先,他预警了,他吼了一声:“地震!”其次,他示范了,他夺路而逃可以看作是让妻子跟随的一种示范。毕竟妻子不是小孩子,不是“范跑跑”眼前那帮受校园纪律约束且无逃生知识的孩子;更何况,事后,他道歉了,他意识到自己有过失,没有做到最好。张女士如果让这样一个男人为婚姻所不容,似乎有点强词夺理,太“完美主义”了。对婚姻要求得如此完美的人,将活得太累,而且,就算离异成为她所要的结果顺利达成,我想今后再娶她之人在娶她之前,一定也会有所顾忌:我能通得过她的那种生死时刻的爱心大考吗?


    女人们都在说,危难之时,我需要你的双手牵引,如果不牵引,就是不爱我,这话说得很理直气壮。不错,男人有保护女人的义务,这话可以说是绝对正确,但如果把男人是否“保护”女人作为两人婚姻是否值得存续的节操,就显得有点理由不充分,有点骄娇二气太重,有点老也长不大强求呵护的感觉。


    其实,两个成年人,在生死关头,所具有的逃生本能没有什么区别,男女之间逃生的敏捷性与逃生路线选择,女性也可以不输须眉。一句话,在地震灾难面前,男女间那点体力差别,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由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出一个新的问题来:如果换了弱男猛女的夫妻搭配,猛女先跑而不顾弱男,会不会也有类似道德谴责呢?


    当生存变成压倒一切的需要时,那一瞬间,如果没有职责所在,没有真正的弱小者横在你的逃生路上,庸常之人很难保证自己会作出什么反应。所以,我们还是别把那种求生的本能反应想象得太可怕,太强调那种生死时刻的理想状态。人非圣贤,对一个未经地震防灾演练的居家男人来说,要在那一时刻想到很多、对妻子表现出气宇轩昂的大丈夫气概来,是太苛求了。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那是歌词,而不是一种常识结论,更不能作为庸常人生中判定道德是非的标准。何况,经历了震灾,我们应能深思一些问题,包括对情感,要多些理解,少些挑剔,珍惜既住,重建和谐。

丈夫弃妻而逃 <wbr>并非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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