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撤销乡镇有限财政有限治理二元结构三农转移 |
分类: 时事评论 |
撤销乡镇建制
杨光志
据国内媒体6月27日披露,适度取消基层政府组织已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新思路。重庆正在小心启动取消乡镇政府的试验,这项改革在重庆已酝酿多时,目前改革时间表已基本形成。
这是重庆率先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迈开的第一步,是建城乡统筹新特区的必然选择。实行乡镇自治,可减少权力的中间环节,有利于民主建设,精简行政,减少吃财政饭的人数,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官僚主义产生的土壤,降低财政开支和行政成本,同时能促进政令的畅通、保证政策不变味。适合“小政府、大社会”的历史发展趋势。
目前乡镇政府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权大责小,部门不买政府的账,对农民想获帮助的事无能为力,反而做了不少不该做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收了不少不该收的钱,加重了农民负担;二是僧多粥少,养了不少不该养的人,机构繁多,架床叠屋,人满为患,严重超编;三是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与村民矛盾突出,村民认为乡镇政府只知道“要粮、要钱、要命(计划生育)”,不能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因而逐步产生了对乡镇政府的怨恨情绪;四是以行政命令式政权运作方式干涉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直接插手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具体事务,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违法事件频频发生,成为造成中国农民不胜负荷的根源。
因此,撤乡镇建制是釜底抽薪。可从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县着手,利用其工商业发达的基础条件进行“都市村庄”改制,实施城市社区式的“乡镇自治”。其方式可以直接将其改为城市街道办事处,也可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国家法律权威下建立授权性自治体制的组织架构(即乡公所模式),在政体改革基础上,实现乡镇政府人员自然削减,而农民则陆续转换身份,成为市民,配合正在进行的包括户籍、土地、社保等在内的六大改革实验,自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大农村向大城市转化。农村可以成立农民协会和专业协会等,自主管理辖区内市政及土地收益,城乡土地流转变更则由县市府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和调配,弱化强制性的制度供给,构建一种基于法制和民主基础的官民平衡权力机制,以有限财政实行有限治理,以日渐扁平的“直辖”架构,自然化解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