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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围棋 |
三、弈友围棋文化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角色是什么?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弈友围棋文化公司似乎应该是聂卫平、王煜辉等聂家军的经纪公司。但很明显棋手作为独立的个人,在参加围甲等比赛的资格上是应该属于所注册的俱乐部,而不是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可以代表棋手对于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和相关俱乐部进行协商,但是根本无权对一支围甲或者围乙的队伍具有所有权,除非该公司本身就以俱乐部形势参与围棋联赛。从这点上讲,“聂道场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队伍转让,这支队伍始终归属弈友围棋文化公司”的说法是完全靠不住的。打个比方,就好像说如果一家经纪公司同时拥有对古力、常昊、孔杰、胡耀宇的经济权(虽然当然实际上不可能),那么这支队伍就可以直接组成队伍参加围甲一样的不可思议。俱乐部参加围甲和围乙,同时棋手注册于俱乐部,这就是中国围棋联赛的规定,也是游戏规则,尽管这个规则可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规则就是规则,不是可以随意更改和曲解的。正如晴空另外一篇文章所说,随意的改动游戏规则可能造成游戏本身的崩溃。
其实此次事件关键的还是比较清楚地,但是因为其中涉及了聂卫平这样的名人,而让事件变得似乎比较复杂。其实从晴空自身来看,对聂家军的做法还是表示理解的,毕竟每个棋手都可以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按照目前透露出来的材料看,其理由和做法基本上都是靠不住的。希望有关方面可以以大局为重,以中国围棋和围甲的长远发展为重,尽快的处理好此事。否则,对中国围棋的影响就不是一只围甲队伍的参赛资格可以弥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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